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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0506 10 00 — 未经加工、脱脂、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的骨及角柱;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骨胶原及经酸处理的骨

未经加工、脱脂、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的骨及角柱;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骨胶原及经酸处理的骨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在商品目录中的位置

类 I. 活动物;动物产品

  1. 05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动物产品
  2. 0506未经加工、脱脂、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的骨及角柱;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
  3. 0506 10骨胶原及经酸处理的骨
  4. 0506 10 00您在这里

品目 0506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0506 骨及角心,未经加工、脱脂、初步加工(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0506 10 – 骨胶原及经酸处理的骨 0506 90 – 其他

本品目的产品主要用作雕刻材料、用于制造胶及明胶或用作肥料。本品目包括:(1)未经加工或脱脂的骨及角心(角的内骨)(用各种处理方法除去脂肪的骨);(2)经初步加工(但未切割成形)的骨,即仅锯去多余部分或切断(纵切或横切)的骨,有时随后经粗略修整或漂白。因此,本品目不包括长方形(包括正方形)的板、片及其他形状的制品,不论是否抛光或经其他加工,也不包括用骨粉模制的制品;所有这些货品归入品目 9601 或其他更具体的品目;(3)经酸处理的骨,即用氢氯酸(又称盐酸)溶解其钙质部分的骨,这些骨保持原有形状,只含有细胞组织及软骨部分(骨胶原),易于转化为明胶;(4)脱胶骨,即用蒸汽处理除去明胶的骨,通常为粉状(蒸制骨粉);(5)骨粉及骨废料(包括碎骨),例如骨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05 章注释 —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动物产品 4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可食用产品(不包括动物的胆、膀胱和胃、全部和部分,以及动物血液、液体或干燥);

(b) 隐藏或皮肤(包括毛皮),但0505类货物和0511类(第41章或第43章)类生皮和类似废物除外;

(c) 除马毛和马毛废物以外的动物纺织材料(第十一节);或

(d) 为扫帚或刷子制作准备的结或托盘(品目9603)。

2. 为品目0501的目的,毛发按长度分类(但根端和尖端不分开排列)应视为不构成工作。

3. 在整个术语中,大象、河马、海象、鹦鹉和野猪牙、犀牛角和所有动物的牙齿都被视为“象牙”。

4. 在整个术语中,“horsehair”一词是指马鞭草或牛尾草的毛发。 头部0511主要覆盖马尾和马尾废物,无论是否作为层层放置,有无辅助材料。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税率
0506 10 000 0骨胶原及经酸处理的骨10%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