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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07 —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07 章注释 —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5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品目1214的饲料产品。

2. 在品目0709至0712中,“蔬菜”一词包括可食用的蘑菇、松露、橄榄、披针、髓、南瓜、醋、甜玉米(Zea mays var. saccharata)、果实或果子皮门塔、芬内尔、帕斯利、樱桃、柏拉果、奶油和甜马乔拉姆(Majorana hortensis或Origanum Majana)。

3. 品目0712涵盖属于0701至品目0711的所有干菜,但不包括:

(a) 干豆类蔬菜,炮弹(头部0713);

(b) 第1102-1104栏所列形式的甜菜;

(c) 面粉、面粉、粉末、片片、颗粒和土豆粒(头部1105);

(d) 面粉、面粉和干豆类蔬菜的粉末,编号为0713(品目1106)。

4. 然而,本章(品目0904)不包括Capsicum或Pimenta基因的干燥或碾碎果实。

5. 品目0711适用于在运输或使用前储存期间(例如二氧化硫气体、盐水、硫水或其他防腐溶液中)仅为确保暂时保存而处理的蔬菜,条件是这些蔬菜仍不适合该国立即消费。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
0701鲜或冷的马铃薯
0702鲜或冷的番茄
0703鲜或冷的洋葱、青葱、大蒜、韭葱及其他葱属蔬菜
0704鲜或冷的卷心菜、花椰菜、球茎甘蓝、羽衣甘蓝及类似的芸薹属(Brassica)食用蔬菜
0705鲜或冷的莴苣(Lactuca sativa)及菊苣(Cichorium spp.)
0706鲜或冷的胡萝卜、芜菁、食用甜菜根、婆罗门参、块根芹、萝卜及类似的食用根茎
0707鲜或冷的黄瓜及小黄瓜
0708鲜或冷的豆类蔬菜,不论是否脱荚
0709鲜或冷的其他蔬菜
0710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
0711暂时保藏的蔬菜,但不适于直接食用的
0712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0713脱荚的干豆,不论是否去皮或分瓣
0714鲜、冷、冻或干的木薯、竹芋、兰科植物块茎、菊芋、甘薯及含有高淀粉或菊粉的类似根茎,不论是否切片或制成团粒;西谷茎髓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