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 90 — 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植物材料:其他
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植物材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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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1404 的注释 6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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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 植物原产材料,别处未注明或包括:1404 20 – 棉衬1404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本目录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所有植物产品。其中包括:(A)棉短绒。某些品种的棉籽在除去棉纤维后,仍覆盖着一层由很短(最长5毫米)的纤维构成的细绒。这些纤维称为棉短绒。棉短绒太短,不能纺纱;其纤维素含量很高,是制造无烟火药、化学纤维(例如粘胶纤维)及纤维素基聚合材料的理想原料。有时也用于制造某些品种的纸张、过滤材料,并在橡胶工业中用作填料。棉短绒不论用途如何,也不论是否为原状、已清洁、已漂白、已染色或经吸收剂浸渍,均归入本品目。可以散装或压制成片状或板状。本品目不包括:(a)经药物浸渍或涂布或制成零售形状或包装、供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的絮胎(品目 3005);(b)其他絮胎(品目 5601)。(B)主要用于染色或鞣制的植物原料。这类产品主要用于染色或鞣制,或用于制造染料浸膏或鞣料浸膏。这些原料可以是
未加工、已清洁、干制、研磨或制成粉末(不论是否压制)的。其中最重要的有:(1)木材:漆树、黄颜木(包括所谓「嫩黄颜木」)、洋苏木、坚木、巴西苏木(包括伯南布哥木和苏枋木)、栗木、红檀香木。应注意,主要用于染色或鞣革的木材,只有呈木片、刨花或锯末或粉末状时才归入本品目。呈其他形状的这类木材不归入本品目(第44章)。(2)树皮:各种栎树(包括美洲黑栎及栓皮栎的次生树皮)、栗树、银桦、漆树、「嫩黄颜木」、金合欢、含羞草、红树、铁杉及柳树的树皮。(3)根及类似的植物部分:茜草、酸模、普通小檗(Berberis vulgaris)及染色朱草。(4)果实、浆果及种子:阿尔加罗比拉荚果、橡碗、诃子、云实(libi-dibi)、鼠李果(也称波斯浆果、土耳其籽、黄浆果等)、胭脂树的种子和果肉、核桃壳及扁桃壳。(5)五倍子:阿勒颇五倍子、中国五倍子、匈牙利五倍子、松五倍子等。五倍子是各种栎树及其他树木的叶或嫩枝上的赘生物,因瘿蜂属(Cynips)的造瘿昆虫损伤而形成。它们含有单宁和没食子酸,用于制造染料和某些墨水。(6)茎、干、叶及花:菘蓝、漆树、「嫩黄颜木」、冬青、桃金娘、向日葵、指甲花、黄木犀草、产靛植物的茎、干和叶;乳香黄连木(mastic)的叶;红花(杂交藏红花)及染料木(Genista tinctoria;woadwaxen)的花。应注意,番红花的花柱及柱头不归入本品目(品目0910)。(7)可从中制得称为苔色素(或archil)、紫色地衣染料及石蕊的染料的地衣(Rocella tinctoria和fuciformis、Lichen tartareus和Lichen parellus或Umbilicaria pustulata)。本品目不包括:(a)植物鞣料浸膏及单宁(鞣酸),包括用水从五倍子中提取的单宁(品目3201);(b)染料木材浸膏及其他植物着色浸膏(品目3203)。(C)用于雕刻的硬种子、果核、壳及坚果。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制造纽扣、珠子、念珠及其他小件服饰用品。
其中包括:(1)Corozo,是主要生长在南美洲的一些棕榈品种的种子("核桃"). 他们的纹理,硬度和颜色类似一个新的骨层,因此他们的俗称"蔬菜象牙". (2) 末日棕榈的种子(果实),主要生长在东非和中非(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等)。 (3)其他一些棕榈树(如棕榈树或台西棕榈树)的类似"核桃". (4)坎纳猪笼草种子(Canna indica);珠状树籽(Abrus precatorius);枣籽;皮亚萨夫棕榈果. (5)椰壳。上述产品作为整体或切片列入本品目(Coso 坚果或末日棕榈的情况往往如此),但没有以其他方式加工。 在进行其他治疗时,它们不包括在内(通常是品目9602或9606)。 (D) 植物原产材料,主要用于粘贴或软粘贴(例如,盖子、蔬菜纤维、海胶),包括层状、基质或无底物。 这一类包括主要用于装填室内装饰家具的植物材料,沙发垫,床垫,枕头,鞍和吊带,救生器等。这些材料即使有次要用途,也列入本品目。 这一品目不包括用于垫料的蔬菜原料,而是在别处命名或主要用于其他目的,如木羊毛(头部4405)、地面软木(头部4501)、椰子纤维(或棉花)(头部5305)和蔬菜的废弃纺织纤维(第52和53章)。 这组产品主要包括:(1)Kapok,商业名称为e苍白的黄色,或有时从Bombacaceae家族各种树的种子表面向下褐色。纤维长15 — 30毫米,取决于物种,弹性,防水,重量轻,但脆弱. (2)其他一些种的绒毛植物(有时称为植物丝),由一些热带植物物种(如阿斯克莱皮亚斯)种子的单细胞毛组成. (3)被称为蔬菜毛的产品,包括阿尔及利亚纤维(crin vegetal),来源于侏儒棕榈叶(特别是Chamaerops humilis). (4)海鸟(学名:Zostera marina),为海鸟科海鸟属下的一个种,类似于毛或草. (5) 自然扭曲的纤维(foin frisé)从某些河苇(genus Carex)的叶子中获得。
本品目包括这些材料,不论是生的,还是已清洁、漂白、梳理或经其他加工(纺制除外)的。即使成束进口,仍归入本品目。本品目还包括上述植物材料以层状附于纺织物、纸等衬底上,或夹于纺织物、纸张等之间,用订书钉固定或简单缝合的。(E)主要用作扫帚或刷子的植物材料(例如,帚用高粱、piassava纤维、匍匐冰草、istle纤维),不论成绞、成束或散装。本类包括主要用于扫帚或刷子等的植物材料,即使它们有其他次要用途。但本类不包括本目录其他地方已列名的植物材料或并非主要用于制刷子或扫帚的植物材料,例如,竹(不论是否劈开)、芦苇和灯心草(品目1401),细茎针草、西班牙草及金雀花茎,如经加工供纺织用的(品目5303(金雀花)或品目5305(细茎针草和西班牙草)),椰子纤维(或椰壳纤维)(品目5305)。本组包括,inter alia:(1)稻、帚用高粱(Sorghum vulgare var. technicum)或某些黍类去籽的圆锥花序。(2)piassava纤维,从某些热带棕榈叶取得的纤维。最著名的品种是巴西piassava纤维及非洲piassava纤维。(3)匍匐冰草根,为须芒草属(Andropogon)的一种禾草,生长于干燥的沙质土壤中。这种植物有时称为「刷草」,是欧洲,特别是匈牙利和意大利常见的杂草。匍匐冰草根不应与可提取精油的香根草(khus-khus草,或称印度匍匐冰草)根及具有医疗特性的药用匍匐冰草根(品目1211)相混淆。(4)中美洲某些其他禾草的根,例如Epicampes属(例如,刷根,或称zacaton)。(5)桄榔纤维,取自Arenga saccharifera或pinnata属植物。(6)istle纤维,或称ixtle(tampico、坦皮科纤维或墨西哥纤维),由从短叶墨西哥龙舌兰取得的纤维(包括短硬纤维)构成。所有这些材料,不论是否切断、是否漂白、是否染色、是否梳理(但并非供纺制用),不论成绞、成束或散装,均归入本品目。但本品目不包括无需分扎即可直接用于制扫帚或刷子(或只需稍加加工即可组装)的已制成的纤维结或纤维束。这些产品归入品目9603(见第96章注释3)。(F)其他植物产品。这些产品包括:(1)西班牙草,取自西班牙草(Stipa tenacissima)及Lygeum spartum草,生长于非洲和西班牙。它们主要用于生产
纸浆,但也用于制造绳索和网,编结制品,例如席子、垫子、篮子、鞋靴等,以及用作椅子和床垫的填充物或衬垫材料。西班牙草只有呈生的、漂白或染色的茎或叶时才归入本品目;呈压扁、压碎或梳理的纺织纤维状的不归入本品目(品目5305)。(2)细茎针草,未经加工供纺织用的。(3)金雀花的生茎,金雀花是一种豆科植物,其纤维用于纺织生产;已梳理的金雀花纤维或其短纤维,不归入本品目(品目5303)。(4)丝瓜络,也称植物海绵,由丝瓜(Luffa cylindrica)的细胞组织构成。动物海绵不归入本品目(品目0511)。(5)象牙棕榈果粉、叉干棕「坚果」粉、椰子壳粉或类似的粉。(6)地衣(用于染色(见(B)(7)项)、医药或装饰用途的地衣除外)。从植物材料中提取的琼脂、卡拉胶及其他天然胶液和增稠剂,不归入本品目(品目1302)。品目1212的海草及其他藻类和死的单细胞藻类(品目2102)也不归入本品目。(7)起绒草球,包括经整理加工供纺织品修整用但未经其他加工的。(8)所谓日本米纸,由切割生长于远东的某些树木的木髓制得。用于制作人造花、图画等。这种纸片,不论是否经过砑光,是否切成矩形(包括正方形),均归入本品目。(9)蒌叶,即攀缘植物Piper betle L.的新鲜绿叶。蒌叶因具有清凉提神的特性,通常在饭后咀嚼。(10)皂树皮(皂皮或巴拿马皮)(Quillaia saponaria)。(11)无患子果或种子(皂果)(Sapindus mukorossi、S. trifoliatus、S. saponaria、S. marginatus、S. drummondii)。本品目还包括(适合归入本品目的)植物材料以层状附于纺织物、纸等衬底上,或夹于纺织物、纸张等之间,用订书钉固定或简单缝合的。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14 章注释 —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植物产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应在第十一节中分类的下列产品:蔬菜材料或蔬菜材料的纤维,这种材料主要用于制造纺织品(无论制成的)或其他蔬菜材料,经过处理,使其适合仅用作纺织品材料。
2. 品目1401主要适用于竹子(无论是否分裂,锯长,切成长度,末端四舍五入,漂白,使不易燃,磨光或染色),分化的斜拉杆,芦苇等,适用于藤蔓核以及抽取或分化的藤蔓。品目不适用于芯片木(品目4404).
3. 头型1404不适用于木质羊毛(头型4405)和制成扫帚或刷子(头型9603)。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1404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40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1/201134ТР ТС 022/201133ТР ТС 029/201217ТР ТС 005/20114ТР ТС 015/20113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253д132д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5越南4伊朗2加纳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