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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1506 00 00 — 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在商品目录中的位置

类 III. 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1. 15动物、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物或植物蜡
  2. 1506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3. 1506 00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4. 1506 00 00您在这里

品目 1506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1506 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精制或未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本品目包括除品目0209或本章所有前述品目以外的一切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因此,本品目包括除从猪、家禽、牛、绵羊、山羊、鱼或海生哺乳动物取得的脂以外的一切动物脂,以及除液体猪油、食用脂油、动物脂油、鱼油或海生哺乳动物油及从羊毛脂取得的脂以外的一切动物油。本品目主要包括:(1)马脂、河马脂、熊脂、兔脂、蟹脂、龟脂等(包括从这些动物的骨头、骨髓或下脚料取得的脂)。(2)牛蹄油及类似的油,是通过冷压熬煮牛、马或绵羊的蹄或胫骨所得的脂而制得。这些油呈淡黄色,略带甜味,在空气中稳定;用作精密机械(钟表、缝纫机、枪械等)的润滑剂。(3)骨油,用压榨或热水处理骨头的方法从骨脂中提取。它是一种无臭的淡黄色液体,不易酸败。用作精密机械的润滑剂及用于生皮鞣制。(4)从骨髓中提取的油。它是一种白色或淡黄色产品,用于药剂和香料。(5)蛋黄油,用压榨或溶剂从煮硬的蛋黄中提取。它是一种透明的金黄色或微红色油,带有煮鸡蛋的气味。(6)龟蛋油。一种淡黄色无臭物质;供食用。(7)蚕蛹油,从蚕蛹中提取。一种带有强烈难闻气味的红褐色脂;用于制皂。

这一品目不包括:(a)猪肉或家禽脂肪(头部0209或1501);(b)牛,羊或山羊的脂肪(头部1502);(c)鱼或海洋哺乳动物及其分母的脂肪和油(头部1504);(d)主要由 p基(称为Jepel油,有时也称为骨油)组成的产品(头部3824).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15 章注释 — 动物、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物或植物蜡 10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0209头猪脂肪或家禽脂肪;

(b) 可可黄油、脂肪和石油(品目1804);

(c) 可食用制剂,其重量超过0405类产品的15%(一般为第21章);

(d) 油脂(品目2301)或品目2304至2306的残留物;

(e) 脂肪酸、制备的蜡、药品、油漆、清漆、肥皂、香水、化妆品或厕所制剂、硫化油或第六节的其他物品;或

(f) 由石油衍生的事实(品目4002)。

2. 品目1509不适用于通过溶剂提取从橄榄中取得的油(品目1510)。

3. 头部1518不覆盖脂肪或油类或其分质,只是变质,它们应划入与相应的未变质脂肪和油类及其分质相适应的品目。

4. 肥皂库存、油脚和泥渣、石英、甘油和羊毛油残渣落在1522号公路上。

子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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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1509 30子目的目的,处女橄榄油具有自由酸性,表示为烯酸,含量不超过2,0克/100克,并且可以根据食品法典第33-1981号标准所示特征与其他处女橄榄油类别区分。

2. For the purposes of subheadings 1514 11 and 1514 19, the expression ‘low-erucic-acid rape or colza oil’ means the fixed oil which has an erucic acid content of less than 2 % by weight.

补充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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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 subheadings and subheadings 1507 10, 1508 10, 1510 10, 1511 10, 1512 11, 1512 21, 1513 11, 1513 21, 1514 11, 1514 91, 1515 11, 1515 21, 1515 50 110 0, 1515 50 190 0, 1515 90 210 0, 1515 90 290 0, 1515 90 500 0 – 1515 90 690 0 and 1518 00 310 0:

(a) 以按压方式获得的非挥发性植物原产液体或固体形式的油,除非经过下列以外的任何其他处理,否则应视为“生油”:

在正常时间内解除,

a. 离心或过滤,但只能使用诸如重力、压力或离心力等机械力(不包括任何吸附过滤过程或任何其他物理或化学过程)将油与其固体成分分离;

(b) 以从抽取中获得的液体或固体形式的非挥发性植物油,如果无法按颜色、嗅觉、味道或公认的特殊分析特性与在压力下获得的植物油和脂肪区分,则应继续被视为“生油”;

(c) “生油”一词包括用水合物提炼的大豆油和从gossypol提炼的棉油。

2. В субпозиции 1510 10 термин «масло оливковое из жмыха сырое» означает масло со следующими характеристиками:

(a) 具有下列蜡含量值之一:

(一) 蜡含量大于350毫克/千克,条件是红血球和乌法醇含量大于4.5%;或

(二) 蜡含量超过300毫克/千克但不超过350毫克/千克,条件是:

含脂醇总含量超过350毫克/千克,以及

- 红葡萄醇和乌瓦醇含量超过3.5%;

(b) 单聚氨酯含量不超过1.4%。

(c) 转录异构体的总含量不超过0.20%,转录异构体+转录异构体的总含量不超过0.10%。

3. 子目1522 00 310 0和1522 00 390 0不包括:

(a) 含碘指数低于70或100以上的油脂物质的处理残留物;

(b) 含碘指数大于70或小于100的油的脂肪物质的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残留物,其峰值面积代表-西托斯特醇的留存量,低于总峰值面积的93.0%。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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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这一组中:

“包装”一词是指旨在包装、储存和运输货物的所有类型的包装,包括构成独立运输单元的运输容器;

“净质量”一词是指每个包装单位的产品质量,不包括包装单位的质量。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1506 0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90份。

按技术法规
ТР ТС 021/201189ТР ТС 022/201185ТР ТС 029/201245ТР ТС 034/201336ТР ТС 024/201116
合格评定模式
3д521д276д62д5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Карагандинский филиал АО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центр экспертизы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РУП «Слуцкий центр 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метрологии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ООО «Центр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Стандарт»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中国2爱尔兰1越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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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税率
1506 00 000 0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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