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18 — 可可及可可制品
可可及可可制品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18 章注释 — 可可及可可制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含有20%以上按重量计的香肠、肉类、肉皮、血液、昆虫、鱼或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食品制剂,或其任何组合(第16章);
(b) 编写品目0403、1901、1902、1904、1905、2105、2202、2208、3003或3004。
2. 品目1806包括含可可的食糖精炼品,以及以本章附注1为限的其他含可可的食品制剂。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Подсубпозиции 1806 90 110 0 и 1806 90 190 0 не включают шоколадные конфеты, изготовленные целиком из шоколада одного типа.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