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19 章注释 —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6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这一组不包括:
(a) 按重量计算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类、肉皮、血液、昆虫、鱼或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备食品,或任何组合(第16章),但1902年头装货的物品除外;
专门用作动物饲料的干饼干或其他面粉或淀粉(品目2309);或
(c) 第30章的医药产品或其他产品。
2. 品目1901:
(a) “谷物”一词是指第11章中的谷物;
(b) “面粉”和“粗面粉”是指:
(1) 第11章谷物的粗细面粉;
(2) 除面粉外,任何组别的细粗磨面粉和植物粉末;细粗磨面粉或干燥蔬菜粉(品目0712),土豆(品目1105)或干豆(品目1106)。
3. 品目1904中不包括完全无脂肪的可可按重量计算超过6%的物品,也不包括用巧克力或其他含可可的制备食品(品目1806)。
4. 就品目1904而言,“其他准备的”一语是指接受过不同于第10章或第11章品目或注解中规定的特殊烹饪治疗的条款。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1905年31号子目中的"甜干饼干"一词仅适用于水分重量不超过12%,脂肪重量不超过35%的产品(在确定这些数字时不考虑填充和涂层).
2. В подсубпозицию 1905 90 200 0 включаются только сухие и ломкие продукты.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 编码 | 名称 |
|---|---|
| 1901 | 麦精;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完全脱脂计可可含量低于40%(按重量计);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税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完全脱脂计可可含量低于5%(按重量计) |
| 1902 | 面食,不论是否煮熟、包馅(肉馅或其他馅)或用其他方法制作,例如,意大利细面条、通心粉、面条、宽面条、团子、方饺、奶油面卷;古斯古斯面食,不论是否制作 |
| 1903 | 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片、粒、珠、屑或类似形状的 |
| 1904 | 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 |
| 1905 | 面包、糕点、饼干及其他烘焙糕饼,不论是否含可可;圣餐饼、适合药用的空囊、封缄、糯米纸及类似制品 |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