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0 00 — 氢化物、氮化物、叠氮化物、硅化物及硼化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但可归入品目2849的碳化物的化合物除外
氢化物、氮化物、叠氮化物、硅化物及硼化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但可归入品目2849的碳化物的化合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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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品目 2850 的注释 3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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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 Hydrids, nitrides, azides, Silicides and borides,化学成分明确或无限期,但品目2849的化合物除外。
本品目包括四类化合物,每种化合物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其中一种为氢、氮、硅或硼,其他为金属或非金属。(A)氢化物 最重要的氢化物是氢化钙(CaH2)(氢化石),由其元素直接化合制得;白色块状物,断口呈结晶状,在冷态下遇水分解并放出氢。它是一种还原剂,用于由氯化铬制取烧结铬。也有砷、硅、硼(包括硼氢化钠)、锂(及锂铝)、钠、钾、锶、锑、镍、钛、锆、锡、铅等的氢化物。本品目不包括氢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 2201、2845、2847 及 2853)、氮(品目 2811、2814 及 2825)、磷(品目 28 53)、碳(品目 2901)及某些其他非金属(品目 2806 及 2811)。钯及其他贵金属的氢化物归入品目 2843。(B)氮化物 (1)非金属氮化物。氮化硼(BN)为轻质白色粉末,非常耐高温。隔热及电绝缘材料;用于电炉衬里或制造坩埚。氮化硅(Si3N4)为灰白色粉末。(2)金属氮化物。铝、钛、锆、铪、钒、钽或铌的氮化物,是将纯金属在氮气氛中加热至约 1100 °C 或 1200 °C,或将金属氧化物与碳的混合物在氮气流或氨气流中加热至更高温度制得。本品目不包括氮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 2811)、卤素(品目 2812)、硫(品目 2813)、氢(品目 2814)、碳(品目 2853)。银及其他贵金属的氮化物归入品目 2843,钍及铀的氮化物归入品目 2844。
(C)叠氮化物 金属叠氮化物可视为叠氮酸(HN3)的盐。(1)叠氮化钠(NaN3)。由一氧化二氮作用于氨基钠,或由肼、亚硝酸乙酯及氢氧化钠制得;无色结晶薄片。溶于水,在潮湿空气中性能略有下降。受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影响很大。对撞击敏感,与雷汞相似,但对热的敏感性低于雷汞。用于制备雷管用起爆药。(2)叠氮化铅(PbN6)。由叠氮化钠及乙酸铅制得。白色结晶粉末,对撞击非常敏感,应存放于水下。代替雷汞用作炸药。(D)硅化物 (1)硅化钙。很硬的灰色结晶块。用于冶金、就地制氢及制造发烟罐。(2)硅化铬。有几种硅化铬;均为很硬的物质,用作磨料。(3)硅化铜(品目 7405 的铜硅中间合金除外)。通常呈易碎板状。用作精炼铜的还原剂,便于铜的熔化并提高其硬度及抗断裂性;降低铜合金的腐蚀敏感性。也用于制造硅青铜或铜镍合金。(4)硅化镁或硅化锰。本品目不包括硅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 28 11)、卤素(品目 28 12)、硫(品目 28 13)、磷(品目 2853)。碳的硅化物(碳化硅)归入品目 2849,铂及其他贵金属的硅化物归入品目 28 43,含硅的铁合金及铜基中间合金归入品目 72 02 或 7405,硅铝合金归入第76章。关于硅与氢的化合物,参见上文(A)项。(E)硼化物 (1)硼化钙(CaB6)。由硼酸钙及氯化钙的混合物电解制得;深色结晶粉末。强还原剂,用于冶金。(2)硼化铝。在电炉中制得;结晶块。用于玻璃制造。(3)钛、锆、钒、铌、钽、钼及钨的硼化物,是将金属粉末与纯硼粉的混合物在真空中于 1800 – 2200 °C 加热,或用硼处理汽化金属制得。反应产物很硬,导电性好。用于制取硬质烧结组合物。(4)镁、锑、锰及铁等的硼化物。本品目不包括硼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 28 10)、卤素(品目 28 12)、硫(品目 28 13)、贵金属(品目 28 43)、磷(品目 28 53)、碳(品目 28 49)。关于与氢、氮或硅的化合物,参见上文(A)、(B)、(D)项。本品目不包括硼铜中间合金(参见品目 7405 的注释)。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8 章注释 —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10 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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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章品目仅适用于:
(a) 单独的化学元素和单独的化学定义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
(b) 上述(a)项所述产品溶解在水中;
(c) 上文(a)所述产品溶解在其他溶剂中,条件是溶液构成一种正常和必要的方法,将完全出于安全或运输目的而采用的这些产品投放,而且溶剂并不使该产品特别适合特定用途而不是一般用途;
(d) 上文(a)、(b)或(c)项所述产品,并配有保存或运输这些产品所必需的额外稳定剂(包括防腐剂);
(e) 上文(a)、(b)、(c)或(d)项中提及的产品,加上一种防污剂或一种添加的有色物质,以便利其识别或出于安全原因,但此种添加不得使该产品特别适合特定用途,而非一般用途。
2. 国家 除二硫化物和硫酸盐外,还用有机物质(品目2831)、无机碱的碳酸盐和过氧化碳酸盐(品目2836)、无机碱的氰化物、氰化物和复合氰化物(品目2837)、无机碱的氟化物、氰酸盐和硫氰酸盐(品目2842)、列在品目2843至2846和2852的有机产品以及碳酸盐(品目2849),本章仅将下列碳化合物分类:
(a) 碳的氧化物、氰化氢和富敏克、异氰化物、硫化物和其他简单或复杂的氰基酸(品目2811);
(b) 碳的卤化氧化物(品目2812);
(c) 二硫化碳(品目2813);
(d) 无机基的硫代碳酸盐、硒代碳酸盐、三氟代碳酸盐、三氟代碳酸盐、四硫代氰基二甲酯和其他复合氰酸盐(品目2842);
(e) 过氧化氢,与尿素(品目2847)、碳氧硫化物、硫酰卤化物、氰基、氰基卤化物和氰胺及其金属衍生物(品目2853)相固,无论是否纯化(第31章)。
3. 除第六节附注1的规定外,本章不包括:
(a) 氯化钠或氧化镁,不论是否纯,或第五节的其他产品;
(b) 上文注2所述以外的有机无机化合物;
(c) 第31章附注2、3、4或5中提到的产品;
(d) 用作发光磷的无机产品,品目3206;粉末、颗粒或片状玻璃和其他玻璃,品目3207;
(e) 人工石墨(品目3801);作为灭火剂的收费产品或装入灭火手榴弹的产品,品目3813;用于零售的包装中的墨水清除器,品目3824;碱或碱土金属卤化物的培养晶体(光学元素除外),品目3824,重量不低于2,5克;
(f) 贵重或半贵重的石头(天然、合成或重建的)或这种石头的粉尘或粉末(头部7102至7105),或第71章贵重金属或贵重金属合金;
(g) 第十五节的金属,不论是否纯金属合金或结膜,包括烧结的金属碳化物(金属碳化物用金属烧结);或
(h) 光学元素,例如碱或碱土金属的卤化物(品目9001)。
4. 化学定义的复合酸由第二章的非金属酸和第四章的金属酸组成,列在品目2811中。
5. 品目2826至2842仅适用于金属或铵盐或过氧盐。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双重或复合盐类应归入品目2842。
6. 品目2844仅适用于:
(a) 技术(原子编号43)、硼(原子编号61)、硼(原子编号84)和原子编号大于84的所有元素;
(b) 天然或人工放射性同位素(包括贵金属或第十四节和十五节贱金属的同位素),不论是否混合;
(c) 这些元素或同位素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化学定义,也不论是否混合在一起;
(d) alloys, dispersions (including cermets), ceramic products and mixtures containing these elements or isotopes or inorganic or organic compounds thereof and having a specific radioactivity exceeding 74 Bq/g (0,002 μCi/g);
(e) 核反应堆用过的(辐照的)燃料元件(碳岭);
(f) 放射性残留物,不论是否可用。 为本说明和品目2844和2845的目的,“同位素”一词是指:- 个别核素,不包括在单一同位素状态下存在的核素;- 同一元素的一个或几个同位素的混合物,即自然同位素成分被人为修改的元素。
7. 品目2853包括按磷重量计含磷15%以上的磷酸铜(磷酸铜)。
8. 用于电子设备的化学元素(例如硅和硒)应在本章中分类,条件是这些元素的形式未按抽取的方式工作,或以气瓶或棒的形式工作。 当切割成圆盘,卷饼或类似形式时,它们会掉入品目3818.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В субпозиции 2852 10 термин «определенного химического состава» означает все органические или неорганические соединения ртути, удовлетворяющие требованиям примечаний 1 (а) – 1 (д) к группе 28 и примечаний 1 (а) – 1 (з) к группе 29.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非另有说明,子目中提到的盐类包括酸盐和基本盐类。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2850 0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4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9/20124ТР ТС 021/20114ТР ТС 022/20114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4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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