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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2902 19 00 — 环烃:环烷烃、环烯烃及环萜烯:其他

环烃:环烷烃、环烯烃及环萜烯: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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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1. 29有机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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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名称税率
2902 19 000 0环烷烃、环烯烃及环萜烯:其他3%

品目 2902 的注释 5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2902 环烃:– 环烷烃、环烯烃及环萜烯:2902 11 – – 环己烷 2902 19 – – 其他 2902 20 – 苯 2902 30 – 甲苯 – 二甲苯:2902 41 – – 邻二甲苯 2902 42 – – 间二甲苯 2902 43 – – 对二甲苯 2902 44 – – 混合二甲苯异构体 2902 50 – 苯乙烯 2902 60 – 乙苯 2902 70 – 异丙基苯 2902 90 – 其他

环烃是指仅含有碳和氢、并且其结构中至少含有一个环的化合物。它们可分为以下三类:(A) 环烷烃和环烯烃。(B) 环萜烯。(C) 芳香烃。(A) 环烷烃和环烯烃 这些化合物是环烃,在

15 饱和单环烷烃符合通式 CnH2n;多环烷烃或不饱和烷烃(烯烃)符合通式 CnH2n-x(其中「x」可以为 2、4、6 等)。(1)单环烷烃包括某些石油中存在的聚亚甲基烃及环烷烃;例如:(a)环丙烷(C3H6)(气体);(b)环丁烷(C4H8)(气体);(c)环戊烷(C5H10)(液体);(d)环己烷(C6H12)(液体)。(2)多环烷烃包括:(a)十氢化萘(C10H18),无色液体,用作油漆及清漆、上光剂等的溶剂;(b)桥环化合物,例如 1,4,4a,5,6,7,8,8a-八氢-外-1,4-内-5,8-二亚甲基萘(C12H16),由其制得农药 HEOD;(c)具有「笼形」结构的化合物,例如五环[5.2.1.0 2,6.03,9.05,8]癸烷(C10H12),由其制得十二氯五环[5.2.1.02,6. 03,9.05,8]癸烷。(3)环烯烃包括:(a)环丁烯(C4H6),气体;(b)环戊烯(C5H8),液体;(c)环己烯(C6H10),液体;(d)环辛四烯(C8H8),液体;(e)薁(C10H8),固体。但本品目不包括归入品目 3204 的合成胡萝卜素。(B)环萜烯 这类烃的一般化学结构与环烯烃类化合物并无区别,其通式为(C5H8)n,其中 n 可以为 2 或更大。它们以芳香挥发性液体的形态天然存在于植物中,例如:(1)蒎烯,干馏松节油、松油、肉桂油等的成分;为无色液体。(2)莰烯,存在于肉豆蔻精油、橙叶油等之中。(3)柠檬烯,存在于柑橘类果实油中;双戊烯是柠檬烯的混合光学异构体。粗双戊烯不归入本品目(品目 3805)。本品目不包括精油(品目 33 01)、脂松节油、木松节油或硫酸盐松节油以及蒸馏或用其他方法处理针叶木所得的其他萜烯油(品目 3805)。(C)芳香烃 这类化合物含有一个或多个稠合或非稠合苯环,苯是由 6 个原子

16 碳原子和6个氢原子,排列成6个CH基团,构成六元环。(I) 仅含一个苯环的烃。包括苯及其同系物。(a) 苯(C6H6)。存在于煤气、某些石油以及多种富碳有机物质(煤、褐煤等)干馏所得的液体产品中;也可由合成制得。纯品为无色、易流动、有折光性的液体,易挥发,易燃,有芳香气味。易溶解脂肪、树脂、精油、橡胶等。由苯可合成多种产品。归入本品目的苯按重量计纯度必须在95%及以上。纯度较低的苯不包括在内(品目 2707)。(b) 甲苯(甲基苯)(C6H5CH3)。苯的衍生物,其中一个氢原子被甲基取代。由轻质煤焦油蒸馏或由无环烃环化制得。无色、易流动、有折光性的易燃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归入本品目的甲苯按重量计纯度必须在95%及以上。纯度较低的甲苯不包括在内(品目 2707)。(c) 二甲苯(二甲基苯)(C6H4(CH3)2)。苯的衍生物,其中两个氢原子被两个甲基取代。有三种异构体: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二甲苯为透明易燃液体,存在于轻质煤焦油中。归入本品目的二甲苯按重量计必须含有95%及以上的二甲苯异构体,所有二甲苯异构体合并计算。纯度较低的二甲苯不包括在内(品目 2707)。(d) 本章的其他芳香烃由一个苯环和一个或多个开链或闭链侧链构成;包括:(1) 苯乙烯(C6H5·CH=CH2)。无色油状液体,主要用于制造塑料(聚苯乙烯)和合成橡胶。(2) 乙苯(C6H5·C2H5)。无色、易燃、易流动液体,存在于煤焦油中,通常由苯和乙烯制得。(3) 异丙苯(C6H5·CH(CH3)2)。无色液体,存在于某些石油中。主要用于制造苯酚、丙酮、α-甲基苯乙烯或用作溶剂。(4) 对异丙基甲苯(CH3·C6H4·CH(CH3)2)。大量存在于某些精油中。有宜人气味的无色液体。粗对异丙基甲苯不包括在内(品目 3805)。(5) 四氢化萘(萘满)(C10H12)。由萘催化氢化制得。无色液体,有类似萜烯的气味,用作溶剂等。(II) 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非稠合苯环的烃;包括:(a) 联苯(C6H5·C6H5)。有宜人气味的有光泽白色晶体;特别用于制造氯化衍生物(增塑剂),用作

17 冷却剂(单独或与联苯醚混合),并作为核反应堆的主持人. (b) 二苯甲烷(C6H5-CH2-C6H5)。 碳氢化合物与两个苯环由一个甲基基团(CH2)相连。晶体化,形成无色针状晶体,具有强烈的气味,与革兰的气味类似;用于有机合成. (c) 三苯甲烷(CH(C6H5)3)。 甲烷,其中三个氢原子被三个苯环取代。铁苯s. 一种三联苯异构体的混合物被用作核反应堆的冷却剂和调节器。 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凝聚苯环的碳氢化合物:(a)邻苯乙烯(C10H8). 它由两个苯环的缩合形成。分布于煤焦油,石油,煤气,褐煤焦油等。它结晶,形成带有特征气味的小白色鳞片。要列入本条目,邻苯二甲苯的结晶温度必须达到79.4°C或更高。不包括纯度较低的邻苯二甲苯(品目2707)。 (b) Fenantren(C14H10)。 它由三个苯环的凝聚形成。煤焦油蒸馏的产物之一;小型无色荧光晶体。只有在纯化或技术纯化状态下是特定化学成分的单独化合物时,才将苯甲苯列入本目。原苯丙烯被排除在外(头部2707) (c) Anthracene(C14H10). 它也由三个苯环的缩合形成,并发生于煤焦油中。无色晶体或黄色粉末;紫蓝色的荧光。要列入这个品目,炭疽的纯度必须达到或超过90%的重量。低纯度的炭疽不包括在内(品目2707)。 该组还包含以下烃类:(1)Acenaften. (2)Methiantracene. (3)Fluoren. (4)Fluorantin. (5) Pyrene. 这一品目不包括二甲苯和混合烯烃(品目3817)的非二甲苯。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9 章注释 — 有机化学品 11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章的品目仅包括:

(a) 某一特定化学成分的单个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

(b) 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构体的混合物(含或不含杂质),但环烃异构体的混合物(但不包括立体异构体)、饱和或不饱和(第27章);

(c) 第2936至2939项的产品或简单的糖酯,乙醇糖类,糖酯及其盐类,品目2940,或第2941项的产品,无论是化学定义还是无限期的;

(d)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于水的产品;

(e)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解在其他溶剂中的产品,条件是溶解是仅用于保存或运输这些产品的通常和必要的方法,而且溶剂并不使该产品适合常规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f) 上文(a)、(b)、(c)、(d)或(e)分段所述产品,并添加保存或运输所需的稳定物质(包括抗追踪剂);

(g) 上文(a)、(b)、(c)、(d)、(e)或(f)分点中提及的产品,并添加一种防尘剂或一种色素或香味物质,以便利其识别或安全用途,但这些添加剂不得使该产品适合传统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h) 下列产品稀释为生产亚zo染料的标准浓度:dia盐、与这些盐类反应的物质、亚az胺及其盐类。

2. 这一组不包括:

(a) 品目1504或品目1520的原甘油的货物;

(b) 乙醇(品目2207或2208);

(c) 甲烷或丙烷(品目2711);

第28章注2中提及的碳化合物;

(e) 品目3002的免疫产品;

(f) urea (heading 3102 or 3105);

(g) 植物或动物的染料(品目3203)。合成有机染料,用作光学漂白剂或磷的合成有机产品(品目3204)。或以模具或包件包装的其他染料进行零售(品目3212);

(h) 酶(品目3507);

(ij) 拟用作燃料的模具(如平板、棍子或类似形式)包装的金属醛、六甲基乙四胺或类似物质,或容量不超过300厘米的容器中的液体或液化气态燃料,用于装填或再装烟或类似的打火机(品目3606);

(k) 作为灭火费或手榴弹供应的产品,用于扑灭品目3813的火灾;为品目3824的零售提供墨迹清除剂;或

(l) 光学元件,例如乙烯二氨酸(品目9001).

3. 可列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物在品目中分类,后一品目按名称本章编码的上升顺序排列。

4个为品目2904至2906、2908至2911和2913至2920的目的,提及卤化物,硫磺化,硝酸或硝化衍生物也适用于混合衍生物,如硫卤化物,氮卤化,硝基磺化或硝基磺酰卤衍生物。

就品目2929而言,氮或硝化物组不被视为含氮功能组。

为品目2911、2912、2914、2918和2922的目的,“含氧功能组”一词是指这些品目中具有特征的有机含氧功能组仅限于品目2905至2920中提到的含氧功能组。

5. (A) 具有一至七亚类酸性功能组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和同一亚类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应当与它们同列在品目中的最后一种化合物一起列入诺门克勒特语这些亚类的编码顺序。

(B)具有有机化合物的乙酰醇酯,具有酸性功能组的分组I至VII,其分类品目应与具有酸性功能组的相应有机化合物相同。

(C) 除第六节附注1和第28章附注2外:

(1) 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盐,如具有酸性、苯酸性或内酯功能组的化合物,或第1至X分组或第2942项的有机基,应归入有机化合物品目;

(2) 第1至X类或第2942项的有机化合物之间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盐类,应归入形成这些盐类的碱基或酸基(包括具有苯甲酸或镇静功能组的化合物)的基质或酸基,后者按组内代码的上升顺序排列;和

(3)协调性或复合性化合物,除第十一组物质或品目2941外,按照第29章代码的上升顺序,在品目中最后分类,属于适合除金属-碳保证金以外的所有金属保证金"分割"形成的碎片。

(D)除乙醇(品目2905)外,金属醇要与相关醇在同一品目下分类。

(E)碳氧酸卤化物要与相应的酸划入同一个品目。

6. 第2930和2931项的化合物是有机化合物,其分子除氢、氧或氮原子外,还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结合的其他非金属或金属(如硫、砷或铅)的原子。

品目2930(有机硫化合物)和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不包括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包括复杂的衍生物),除了氢,氧和氮之外,这些衍生物只有直接与碳相关的硫或卤原子,使其具有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或复杂的衍生物)的特性。

7. 品目2932至2934不包括由三人组成的环环氧化物,酮过氧化物,醛或硫醛的环状聚合物,多基碳氧酸的无水合物,聚氨酯或含有多基酸或多基酸的苯酚的环状酯。

只有当异质素循环仅因环化反应或上述反应而形成时,这些规定才适用。

8. 品目2937:

(a) “激素”一词涵盖释放激素或刺激激素分泌、激素抑制剂和激素对抗剂(抗激素)的因素;

(b) “主要用作激素”一词不仅适用于主要用于激素作用的激素衍生物及其结构模拟物,也适用于主要用作本品目物质合成中间体的衍生物和结构模拟物。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在本章的任何品目中,化学化合物(或化学化合物组)的衍生物应与该化合物(或化合物组)划入同一子目,条件是这些衍生物没有被任何其他子目更具体地涵盖,而且在有关子目的系列中没有名为“其他”的剩余子目。

2. 第29章注3不适用于本章各子目。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Subheading 2901 10 000 1 cover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in the form of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or more. This percentage of compounds is calculated respectively by volume for gaseous products or by weight for liquefied product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having a lower degree of purity fall in heading 2711.

2. Subheading 2901 10 000 2 covers pentane and isopentane as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 or more by weight.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2902 19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25份。

按技术法规
ТР ТС 029/201225ТР ТС 021/201125ТР ТС 022/201125
合格评定模式
3д151д92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ООО «Надежные документы»ООО «Центр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Стандар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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