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 19 — 酚;酚醇:一元酚:其他
酚;酚醇:一元酚: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2907 的注释 5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2907 酚;酚醇:– 一元酚:2907 11 – – 苯酚(羟基苯)及其盐 2907 12 – – 甲酚及其盐 2907 13 – – 辛基酚、壬基酚及其异构体;其盐 2907 15 – – 萘酚及其盐 2907 19 – – 其他 – 多元酚;酚醇:2907 21 – – 间苯二酚及其盐 2907 22 – – 对苯二酚(氢醌)及其盐
29 2907 23 - - 4,4'-异丙基二酚(双酚A,二苯丙烷)及其盐类 2907 29 - - - - - 其他
酚是苯环上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羟基(-OH)取代而得到的。取代一个氢原子得到一元酚;取代两个或两个以上氢原子得到多元酚。这种取代又可在一个或多个苯环上进行;前一种情况得到单环酚,后一种情况得到多环酚。羟基也可取代苯的同系物中的氢;在甲苯中取代得到称为甲酚的苯酚同系物,在二甲苯中取代则得到二甲苯酚。本品目还包括酚或酚醇的盐及金属醇盐。(A)单环一元酚 (1)苯酚(羟基苯)(C 6H5·OH)。由煤焦油分馏或合成制得。具有特殊气味的白色晶体,见光变微红色,可呈溶液状态。苯酚是一种药用防腐剂。也用于生产炸药、合成树脂、塑料、增塑剂及染料。苯酚须按重量计纯度在 90 %及以上,才归入本品目。纯度较低的苯酚不归入本品目(品目 2707)。(2)甲酚(CH3·C6H4·OH)。这类酚是甲苯的衍生物,以不同比例存在于煤焦油中。邻甲酚为白色结晶粉末,具有特殊的苯酚气味,易潮解,久置变为棕色;间甲酚为无色或微黄色油状强折光液体,有杂酚油气味;对甲酚为无色结晶块,见光先变微红色,后变棕色,有苯酚气味。单独或混合的甲酚须含甲酚按重量计 95 %及以上(所有甲酚异构体合并计算),才归入本品目。纯度较低的甲酚不归入本品目(品目 2707)。(3)辛基酚、壬基酚及其异构体。(4)二甲苯酚((CH3)2·C6H3·OH)。这类化合物是二甲苯的酚衍生物。已知有六种异构体;从煤焦油中制得。单独或混合的二甲苯酚须含二甲苯酚按重量计 95 %及以上(所有二甲苯酚异构体合并计算),才归入本品目。纯度较低的二甲苯酚不归入本品目(品目 2707)。(5)百里酚(5-甲基-2-异丙基苯酚)。存在于百里香油中。具有百里香气味的无色晶体;用于医药、调香等。(6)香芹酚(2-甲基-5-异丙基苯酚)。百里酚的异构体,从牛至油中制得;有刺激性气味的黏稠液体。
30 (B)多环一元酚 (1)萘酚(C10H7·OH)。萘酚是萘的酚衍生物。有两种异构体:(a)α-萘酚。无色有光泽的结晶针、灰色块或白色粉末,有令人不快的气味,略似苯酚气味。有毒,用于有机合成(染料等);(b)β-萘酚。有光泽的无色薄片或结晶粉末,白色或略带粉红色,有极微弱的苯酚气味。β-萘酚的用途与 α-萘酚相同,还用于医药以及在橡胶生产中用作抗氧剂等。(2)邻苯基苯酚。(C)多元酚 (1)间苯二酚(间二羟基苯)。二元酚;结晶成片状或针状晶体;无色,但在空气中变为棕色。有微弱的苯酚气味。用于生产合成染料及炸药,用于医药及摄影。(2)对苯二酚(氢醌,对二羟基苯)。有光泽的小薄片。用于制造有机染料,用于医药及摄影,或用作抗氧剂,主要用于橡胶生产。(3)4,4'-异亚丙基二苯酚(双酚 A,二酚基丙烷)。白色薄片。(4)邻苯二酚(邻二羟基苯)。有光泽的无色结晶针或片状晶体,有微弱的苯酚气味;用于制造药品及照相用品等。(5)己基间苯二酚。(6)庚基间苯二酚。(7)2,5-二甲基对苯二酚(2,5-二甲基氢醌)。(8)连苯三酚。小鳞片或有光泽的白色结晶粉末,质轻无臭;在空气中和光照下迅速变为棕色;有毒。用于制造染料,用作媒染剂,用于摄影等。(9)间苯三酚。无色大晶体,其水溶液发荧光;在化学分析中用作试剂,用于医药、摄影等。(10)羟基对苯二酚(1,2,4-三羟基苯)。无色微晶或粉末,见光变暗。(11)二羟基萘(C10H6·(OH)2)。由萘分子环上的两个氢原子被两个羟基取代而得到的一组十种化合物。其中某些化合物用于生产染料。(D)酚醇 这类化合物是由芳香烃的苯环上的一个氢原子被酚羟基取代、另一个不在苯环上的氢原子被醇羟基取代而得到的;因此,酚醇兼有酚和醇的性质。最重要的是水杨醇(水杨苷元)(OH·C6H4·CH2·OH),白色晶体,用于
31药作为止痛药和抗热剂(抗热药).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9 章注释 — 有机化学品 11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章的品目仅包括:
(a) 某一特定化学成分的单个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
(b) 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构体的混合物(含或不含杂质),但环烃异构体的混合物(但不包括立体异构体)、饱和或不饱和(第27章);
(c) 第2936至2939项的产品或简单的糖酯,乙醇糖类,糖酯及其盐类,品目2940,或第2941项的产品,无论是化学定义还是无限期的;
(d)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于水的产品;
(e)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解在其他溶剂中的产品,条件是溶解是仅用于保存或运输这些产品的通常和必要的方法,而且溶剂并不使该产品适合常规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f) 上文(a)、(b)、(c)、(d)或(e)分段所述产品,并添加保存或运输所需的稳定物质(包括抗追踪剂);
(g) 上文(a)、(b)、(c)、(d)、(e)或(f)分点中提及的产品,并添加一种防尘剂或一种色素或香味物质,以便利其识别或安全用途,但这些添加剂不得使该产品适合传统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h) 下列产品稀释为生产亚zo染料的标准浓度:dia盐、与这些盐类反应的物质、亚az胺及其盐类。
2. 这一组不包括:
(a) 品目1504或品目1520的原甘油的货物;
(b) 乙醇(品目2207或2208);
(c) 甲烷或丙烷(品目2711);
第28章注2中提及的碳化合物;
(e) 品目3002的免疫产品;
(f) urea (heading 3102 or 3105);
(g) 植物或动物的染料(品目3203)。合成有机染料,用作光学漂白剂或磷的合成有机产品(品目3204)。或以模具或包件包装的其他染料进行零售(品目3212);
(h) 酶(品目3507);
(ij) 拟用作燃料的模具(如平板、棍子或类似形式)包装的金属醛、六甲基乙四胺或类似物质,或容量不超过300厘米的容器中的液体或液化气态燃料,用于装填或再装烟或类似的打火机(品目3606);
(k) 作为灭火费或手榴弹供应的产品,用于扑灭品目3813的火灾;为品目3824的零售提供墨迹清除剂;或
(l) 光学元件,例如乙烯二氨酸(品目9001).
3. 可列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物在品目中分类,后一品目按名称本章编码的上升顺序排列。
4个为品目2904至2906、2908至2911和2913至2920的目的,提及卤化物,硫磺化,硝酸或硝化衍生物也适用于混合衍生物,如硫卤化物,氮卤化,硝基磺化或硝基磺酰卤衍生物。
就品目2929而言,氮或硝化物组不被视为含氮功能组。
为品目2911、2912、2914、2918和2922的目的,“含氧功能组”一词是指这些品目中具有特征的有机含氧功能组仅限于品目2905至2920中提到的含氧功能组。
5. (A) 具有一至七亚类酸性功能组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和同一亚类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应当与它们同列在品目中的最后一种化合物一起列入诺门克勒特语这些亚类的编码顺序。
(B)具有有机化合物的乙酰醇酯,具有酸性功能组的分组I至VII,其分类品目应与具有酸性功能组的相应有机化合物相同。
(C) 除第六节附注1和第28章附注2外:
(1) 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盐,如具有酸性、苯酸性或内酯功能组的化合物,或第1至X分组或第2942项的有机基,应归入有机化合物品目;
(2) 第1至X类或第2942项的有机化合物之间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盐类,应归入形成这些盐类的碱基或酸基(包括具有苯甲酸或镇静功能组的化合物)的基质或酸基,后者按组内代码的上升顺序排列;和
(3)协调性或复合性化合物,除第十一组物质或品目2941外,按照第29章代码的上升顺序,在品目中最后分类,属于适合除金属-碳保证金以外的所有金属保证金"分割"形成的碎片。
(D)除乙醇(品目2905)外,金属醇要与相关醇在同一品目下分类。
(E)碳氧酸卤化物要与相应的酸划入同一个品目。
6. 第2930和2931项的化合物是有机化合物,其分子除氢、氧或氮原子外,还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结合的其他非金属或金属(如硫、砷或铅)的原子。
品目2930(有机硫化合物)和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不包括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包括复杂的衍生物),除了氢,氧和氮之外,这些衍生物只有直接与碳相关的硫或卤原子,使其具有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或复杂的衍生物)的特性。
7. 品目2932至2934不包括由三人组成的环环氧化物,酮过氧化物,醛或硫醛的环状聚合物,多基碳氧酸的无水合物,聚氨酯或含有多基酸或多基酸的苯酚的环状酯。
只有当异质素循环仅因环化反应或上述反应而形成时,这些规定才适用。
8. 品目2937:
(a) “激素”一词涵盖释放激素或刺激激素分泌、激素抑制剂和激素对抗剂(抗激素)的因素;
(b) “主要用作激素”一词不仅适用于主要用于激素作用的激素衍生物及其结构模拟物,也适用于主要用作本品目物质合成中间体的衍生物和结构模拟物。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在本章的任何品目中,化学化合物(或化学化合物组)的衍生物应与该化合物(或化合物组)划入同一子目,条件是这些衍生物没有被任何其他子目更具体地涵盖,而且在有关子目的系列中没有名为“其他”的剩余子目。
2. 第29章注3不适用于本章各子目。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Subheading 2901 10 000 1 cover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in the form of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or more. This percentage of compounds is calculated respectively by volume for gaseous products or by weight for liquefied product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having a lower degree of purity fall in heading 2711.
2. Subheading 2901 10 000 2 covers pentane and isopentane as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 or more by weight.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2907 19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27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9/201227ТР ТС 021/201127ТР ТС 022/201126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223д42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15印度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