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IMEXP.RU
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2912 11 — 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环聚醛;多聚甲醛:不含其他含氧基的无环醛:甲醛

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环聚醛;多聚甲醛:不含其他含氧基的无环醛:甲醛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在商品目录中的位置

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1. 29有机化学品
  2. 2912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环聚醛;多聚甲醛
  3. 2912 11您在这里

品目 2912 的注释 6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2912 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环聚醛;多聚甲醛:– 不含其他含氧基的无环醛:2912 11 – – 甲醛 2912 12 – – 乙醛 2912 19 – – 其他 – 不含其他含氧基的环醛:2912 21 – – 苯甲醛 2912 29 – – 其他 – 醛醇、醛醚、醛酚及含其他含氧基的醛:2912 41 – – 香草醛(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 2912 42 – – 乙基香草醛(3-乙氧基-4-羟基苯甲醛) 2912 49 – – 其他 2912 50 – 环聚醛 2912 60 – 多聚甲醛

这些化合物是在原醇氧化过程中形成的;它们含有一个特征组:

化合物通常是具有强烈尖端的无色液体-C O H

38 气味;许多芳香醛在空气中易氧化成酸。「含其他含氧基的醛」一词是指还含有一个或多个前述各分组所述含氧基(醇基、酚基、醚基等)的醛。(A)醛 (I)饱和无环醛。(1)甲醛(蚁醛)(H·CHO)。由甲醇催化氧化制得。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其浓度约40%的水溶液称为福尔马林或福尔莫尔,为无色液体,有刺激性窒息气味。这些溶液可含有作稳定剂用的甲醇。甲醛用途广泛:用于有机合成(染料、炸药、医药制品、合成鞣料、塑料等),用作防腐剂、除臭剂和还原剂。(2)乙醛(醋醛)(CH3·CHO)。由乙醇氧化或由乙炔制得。流动性无色液体,有刺鼻的果香气味;有腐蚀性;极易挥发,易燃;可与水、醇和醚混溶。用于有机合成以制造塑料、清漆,或在医药上用作防腐剂。(3)丁醛(正构异构体)(CH3·CH2·CH2·CHO)。无色液体,可与水、醇和醚混溶;用于制造塑料、香料和橡胶硫化促进剂。(4)庚醛(庚基醛、葡萄花醛)(CH3·(CH2)5·CHO)。由蓖麻油蒸馏制得;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5)辛醛(羊脂醛)(C8H16O);壬醛(天竺葵醛)(C9H18O);癸醛(羊蜡醛)(C10H20O);十一醛(十一烷醛)(C11H22O);十二醛(月桂醛)(C12H24O)等。这些化合物用作香料工业的原料。(II)不饱和无环醛。(1)丙烯醛(败脂醛、丙烯基醛)(CH2=CH·CHO)。脂肪燃烧时生成;液体,有特殊的苦味和刺激性气味;用于有机合成。(2)2-丁烯醛(巴豆醛)(CH3·CH=CH·CHO)。存在于粗酒精的初馏产物中;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3)柠檬醛。有宜人气味的液体,存在于柑橘、香橼、柠檬的精油中,尤其存在于柠檬草油中。(4)香茅醛。存在于香橼果油中。(III)环烷醛、环烯醛及环萜烯醛。(1)水芹醛或四氢枯茗醛。存在于茴香油和桉叶油中。

39 (2)环柠檬醛A和B。由柠檬醛制得。(3)紫苏醛。存在于Perilla mankinensis的精油中。(4)藏花醛。(IV)芳香醛。(1)苯甲醛(C6H5·CHO)。强折光性无色液体,有特殊的苦杏仁气味;用于有机合成、医药等。(2)肉桂醛(C6H5·CH=CH·CHO)。油状淡黄色液体,有浓烈的肉桂气味;用于香料业。(3)α-戊基肉桂醛。(4)3-对异丙苯基-2-甲基丙醛。(5)苯乙醛(C6H5·CH2·CHO)。液体,有浓郁的风信子香气;用于香料业。(B)醛醇、醛醚、醛酚及含其他含氧基的醛 醛醇是既含醛基又含醇基的化合物。醛醚是还含有醛基(-CHO)的醚。醛酚是既含酚羟基(C6H5.OH)又含醛基(-CHO)的化合物。最重要的醛醇、醛酚和醛醚有:(1)丁间醇醛(CH3.CH(OH).CH2.CHO)。由乙醛经醇醛缩合制得;无色液体,静置时聚合成结晶块(仲丁间醇醛)。用于有机合成、塑料制造及矿石浮选。(2)羟基香茅醛(C10H20O2)。无色略呈糖浆状的液体,有浓郁的铃兰香气;在香料业中用作定香剂。(3)乙醇醛(CH2(OH).CHO)。结晶成无色晶体。(4)香草醛(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3,4-二羟基苯甲醛(原儿茶醛)的甲醚;存在于香荚兰中。有光泽的针状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5)乙基香草醛(3-乙氧基-4-羟基苯甲醛)。白色细小结晶。(6)水杨醛(邻羟基苯甲醛)(HO.C6H4.CHO)。无色油状液体,有特殊的苦杏仁气味;用于制造合成香料。(7)3,4-二羟基苯甲醛(原儿茶醛)((HO)2.C6H3.CHO)。有光泽的无色结晶。

40(8) Anise醛(CH3O.C6H4.CHO)(甲基苯甲醛). 内含麻醉剂和芬内尔油;无色液体。 它被用于香水中,称为"hawthorn精华"(obepin). (B) 醛的循环聚合物 (1) 三氧烷(三氧基乙烯). 甲醛固体聚合物;白色晶体物质可溶于水,醇或醚. (2)帕甲醛. ethanal聚合物;一种无色液体,其令人愉快的气味类似于乙醚的气味,易燃。用于有机合成,作为药物中的催眠剂和消毒剂等 (3)金属醛。亦为乙二醇聚合物;结晶白色粉末,不溶于水。本品目仅涵盖晶体或粉末形式的金属醛。本品目不包括以拟用作燃料的形式(如平板、棍子或类似形式)(品目3606)(见第36章注2(a))提供的金属醛。 这种聚合物(HO·(CH2O)n·H)是通过蒸发醛的水溶液制备的。一种固体白色的或粉状的物质,带有明显的醛气味。它用于生产塑料,防水胶和药品,以及消毒剂和防腐剂。这一品目不包括被视为酒精的硫化衍生物(品目2905至2911)的烯烃类化合物。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9 章注释 — 有机化学品 11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章的品目仅包括:

(a) 某一特定化学成分的单个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

(b) 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构体的混合物(含或不含杂质),但环烃异构体的混合物(但不包括立体异构体)、饱和或不饱和(第27章);

(c) 第2936至2939项的产品或简单的糖酯,乙醇糖类,糖酯及其盐类,品目2940,或第2941项的产品,无论是化学定义还是无限期的;

(d)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于水的产品;

(e)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解在其他溶剂中的产品,条件是溶解是仅用于保存或运输这些产品的通常和必要的方法,而且溶剂并不使该产品适合常规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f) 上文(a)、(b)、(c)、(d)或(e)分段所述产品,并添加保存或运输所需的稳定物质(包括抗追踪剂);

(g) 上文(a)、(b)、(c)、(d)、(e)或(f)分点中提及的产品,并添加一种防尘剂或一种色素或香味物质,以便利其识别或安全用途,但这些添加剂不得使该产品适合传统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h) 下列产品稀释为生产亚zo染料的标准浓度:dia盐、与这些盐类反应的物质、亚az胺及其盐类。

2. 这一组不包括:

(a) 品目1504或品目1520的原甘油的货物;

(b) 乙醇(品目2207或2208);

(c) 甲烷或丙烷(品目2711);

第28章注2中提及的碳化合物;

(e) 品目3002的免疫产品;

(f) urea (heading 3102 or 3105);

(g) 植物或动物的染料(品目3203)。合成有机染料,用作光学漂白剂或磷的合成有机产品(品目3204)。或以模具或包件包装的其他染料进行零售(品目3212);

(h) 酶(品目3507);

(ij) 拟用作燃料的模具(如平板、棍子或类似形式)包装的金属醛、六甲基乙四胺或类似物质,或容量不超过300厘米的容器中的液体或液化气态燃料,用于装填或再装烟或类似的打火机(品目3606);

(k) 作为灭火费或手榴弹供应的产品,用于扑灭品目3813的火灾;为品目3824的零售提供墨迹清除剂;或

(l) 光学元件,例如乙烯二氨酸(品目9001).

3. 可列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物在品目中分类,后一品目按名称本章编码的上升顺序排列。

4个为品目2904至2906、2908至2911和2913至2920的目的,提及卤化物,硫磺化,硝酸或硝化衍生物也适用于混合衍生物,如硫卤化物,氮卤化,硝基磺化或硝基磺酰卤衍生物。

就品目2929而言,氮或硝化物组不被视为含氮功能组。

为品目2911、2912、2914、2918和2922的目的,“含氧功能组”一词是指这些品目中具有特征的有机含氧功能组仅限于品目2905至2920中提到的含氧功能组。

5. (A) 具有一至七亚类酸性功能组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和同一亚类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应当与它们同列在品目中的最后一种化合物一起列入诺门克勒特语这些亚类的编码顺序。

(B)具有有机化合物的乙酰醇酯,具有酸性功能组的分组I至VII,其分类品目应与具有酸性功能组的相应有机化合物相同。

(C) 除第六节附注1和第28章附注2外:

(1) 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盐,如具有酸性、苯酸性或内酯功能组的化合物,或第1至X分组或第2942项的有机基,应归入有机化合物品目;

(2) 第1至X类或第2942项的有机化合物之间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盐类,应归入形成这些盐类的碱基或酸基(包括具有苯甲酸或镇静功能组的化合物)的基质或酸基,后者按组内代码的上升顺序排列;和

(3)协调性或复合性化合物,除第十一组物质或品目2941外,按照第29章代码的上升顺序,在品目中最后分类,属于适合除金属-碳保证金以外的所有金属保证金"分割"形成的碎片。

(D)除乙醇(品目2905)外,金属醇要与相关醇在同一品目下分类。

(E)碳氧酸卤化物要与相应的酸划入同一个品目。

6. 第2930和2931项的化合物是有机化合物,其分子除氢、氧或氮原子外,还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结合的其他非金属或金属(如硫、砷或铅)的原子。

品目2930(有机硫化合物)和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不包括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包括复杂的衍生物),除了氢,氧和氮之外,这些衍生物只有直接与碳相关的硫或卤原子,使其具有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或复杂的衍生物)的特性。

7. 品目2932至2934不包括由三人组成的环环氧化物,酮过氧化物,醛或硫醛的环状聚合物,多基碳氧酸的无水合物,聚氨酯或含有多基酸或多基酸的苯酚的环状酯。

只有当异质素循环仅因环化反应或上述反应而形成时,这些规定才适用。

8. 品目2937:

(a) “激素”一词涵盖释放激素或刺激激素分泌、激素抑制剂和激素对抗剂(抗激素)的因素;

(b) “主要用作激素”一词不仅适用于主要用于激素作用的激素衍生物及其结构模拟物,也适用于主要用作本品目物质合成中间体的衍生物和结构模拟物。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在本章的任何品目中,化学化合物(或化学化合物组)的衍生物应与该化合物(或化合物组)划入同一子目,条件是这些衍生物没有被任何其他子目更具体地涵盖,而且在有关子目的系列中没有名为“其他”的剩余子目。

2. 第29章注3不适用于本章各子目。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Subheading 2901 10 000 1 cover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in the form of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or more. This percentage of compounds is calculated respectively by volume for gaseous products or by weight for liquefied product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having a lower degree of purity fall in heading 2711.

2. Subheading 2901 10 000 2 covers pentane and isopentane as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 or more by weight.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
2912 11 00不含其他含氧基的无环醛:甲醛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