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0 20 — 有机硫化合物: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及二硫代氨基甲酸盐(酯)
有机硫化合物: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及二硫代氨基甲酸盐(酯)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2930 的注释 5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2930 有机硫化合物:2930 20 –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及二硫代氨基甲酸盐(酯) 2930 30 –一硫化、二硫化或四硫化秋兰姆 2930 40 –甲硫氨酸 2930 60 –2-(N,N-二乙氨基)乙硫醇 2930 70 –双(2-羟乙基)硫醚(硫二甘醇(INN)) 2930 80 –涕灭威(ISO)、敌菌丹(ISO)及甲胺磷(ISO) 2930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分子中有硫原子直接与碳原子相连的有机硫化合物(见本章注释6)。本品目也包括分子中除硫原子外,还有其他非金属或金属原子直接与碳原子相连的化合物。(A)二硫代碳酸盐(酯)(黄原酸盐) 这些化合物是二硫代碳酸的二酯或单酯的盐,其通式为(R·CO·S·SR1),式中R为有机基,R1为金属(钠、钾等)或有机基。(1) 乙基二硫代碳酸钠(乙基黄原酸钠)。无定形;用于制造合成靛蓝及矿石浮选。(2) 乙基二硫代碳酸钾(乙基黄原酸钾)。油状淡黄色晶体;用作铅矿及锌矿的浮选剂,也用作抗寄生虫剂和抗孢子剂。(3) 甲基、丁基、戊基及苄基二硫代碳酸盐(黄原酸盐)。(B)硫代氨基甲酸盐(酯)、二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及秋兰姆硫化物 (1) 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包括硫代氨基甲酸(NH 2·CO·SH或NH 2·CS·OH)(不以游离状态存在)的盐和酯,不论NH2基上的氢原子是否被烷基或芳基取代。(2)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酯)包括二硫代氨基甲酸的盐和酯,不论NH2基上的氢原子是否被烷基或芳基取代。取代二硫代氨基甲酸的金属盐(例如,二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在橡胶工业中用作硫化促进剂。(3) 一硫化、二硫化或四硫化秋兰姆。其烷基取代衍生物(例如,二硫化四乙基秋兰姆)用作硫化促进剂。(C)硫化物(或硫醚) 这些化合物可视为醚分子中的氧原子被硫原子取代而成。(R·O·R1)醚 ……………………(R·S·R1)硫化物
80 (1) 甲硫氨酸。白色片状物或粉末。一种氨基酸。人体营养的必需成分,人体自身不能合成。(2) 二甲基硫醚、二苯基硫醚。无色液体,气味非常难闻。(3) 双(2-羟乙基)硫醚或硫二甘醇(INN);一种液体,在纺织品印花中用作染料的溶剂。(4) 硫代苯胺或4,4'-二氨基二苯硫醚。(D)硫代酰胺 (1) 硫脲(NH2·CS·NH2)是硫代碳酸的二酰胺,因而是尿素的含硫类似物。有光泽的白色晶体。用于摄影,用作染色助剂,用于制备染料生产所需的中间体,也用于制药工业。(2) 硫代均二苯脲(二苯基硫脲)。无色结晶片或无定形白色粉末。用于制备染料(硫化染料、靛蓝)及合成药品生产所需的中间体;也用作橡胶硫化促进剂及用于矿石浮选。(3) 二邻甲苯基硫脲。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用作橡胶硫化促进剂。(E)硫醇(巯基化合物) 这些硫化合物相当于氧原子被硫原子取代的醇或酚。(R·OH)醇或酚 ……………………(R·SH)硫醇 (1) 硫醇与醇一样,可以是伯、仲或叔硫醇,分别含有(–CH2.SH)、( CH.SH)或( C.SH)基。通常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气味难闻:(a)甲硫醇(甲基巯醇);(b)乙硫醇(乙基巯醇);(c)丁硫醇(丁基巯醇);(d)戊硫醇(戊基巯醇)。(2) 硫酚:(a)苯硫酚(C6H5.SH);(b)邻巯基苯甲酸,有时称为硫代水杨酸。(F)硫醛 通式为(R·CS·H)。
一般公式(R-CS-R1)。
81(H) THIOCIDS 一般公式(R-CO-SH或R-CS-OH,以及R-CS-SH)。 例如二硫化 acid酸(C6H4·(OH)·CS·SH),然而这个名称常应用于二(o-carboxyphenyl)二硫化化合物. (IJ) 硫酸盐、硫氧化物和硫,这些化合物分别具有一般配方(R-SO2-H)、(R-SO-R1)和(R-SO2-R1)。 例如硫磺,无色晶体,用于医学. (K) ISOTIOCIAS 通用公式(RN=CS). 它们可以被认为是异硫氰酸的"酯类". 其中包括乙基异硫氰酸盐,苯基异硫氰酸盐,Alliosothiocyanate(或人工芥油).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9 章注释 — 有机化学品 11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章的品目仅包括:
(a) 某一特定化学成分的单个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
(b) 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构体的混合物(含或不含杂质),但环烃异构体的混合物(但不包括立体异构体)、饱和或不饱和(第27章);
(c) 第2936至2939项的产品或简单的糖酯,乙醇糖类,糖酯及其盐类,品目2940,或第2941项的产品,无论是化学定义还是无限期的;
(d)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于水的产品;
(e) 上文(a)、(b)或(c)分点所述溶解在其他溶剂中的产品,条件是溶解是仅用于保存或运输这些产品的通常和必要的方法,而且溶剂并不使该产品适合常规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f) 上文(a)、(b)、(c)、(d)或(e)分段所述产品,并添加保存或运输所需的稳定物质(包括抗追踪剂);
(g) 上文(a)、(b)、(c)、(d)、(e)或(f)分点中提及的产品,并添加一种防尘剂或一种色素或香味物质,以便利其识别或安全用途,但这些添加剂不得使该产品适合传统用途以外的特定用途;
(h) 下列产品稀释为生产亚zo染料的标准浓度:dia盐、与这些盐类反应的物质、亚az胺及其盐类。
2. 这一组不包括:
(a) 品目1504或品目1520的原甘油的货物;
(b) 乙醇(品目2207或2208);
(c) 甲烷或丙烷(品目2711);
第28章注2中提及的碳化合物;
(e) 品目3002的免疫产品;
(f) urea (heading 3102 or 3105);
(g) 植物或动物的染料(品目3203)。合成有机染料,用作光学漂白剂或磷的合成有机产品(品目3204)。或以模具或包件包装的其他染料进行零售(品目3212);
(h) 酶(品目3507);
(ij) 拟用作燃料的模具(如平板、棍子或类似形式)包装的金属醛、六甲基乙四胺或类似物质,或容量不超过300厘米的容器中的液体或液化气态燃料,用于装填或再装烟或类似的打火机(品目3606);
(k) 作为灭火费或手榴弹供应的产品,用于扑灭品目3813的火灾;为品目3824的零售提供墨迹清除剂;或
(l) 光学元件,例如乙烯二氨酸(品目9001).
3. 可列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物在品目中分类,后一品目按名称本章编码的上升顺序排列。
4个为品目2904至2906、2908至2911和2913至2920的目的,提及卤化物,硫磺化,硝酸或硝化衍生物也适用于混合衍生物,如硫卤化物,氮卤化,硝基磺化或硝基磺酰卤衍生物。
就品目2929而言,氮或硝化物组不被视为含氮功能组。
为品目2911、2912、2914、2918和2922的目的,“含氧功能组”一词是指这些品目中具有特征的有机含氧功能组仅限于品目2905至2920中提到的含氧功能组。
5. (A) 具有一至七亚类酸性功能组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和同一亚类的有机化合物的酯类应当与它们同列在品目中的最后一种化合物一起列入诺门克勒特语这些亚类的编码顺序。
(B)具有有机化合物的乙酰醇酯,具有酸性功能组的分组I至VII,其分类品目应与具有酸性功能组的相应有机化合物相同。
(C) 除第六节附注1和第28章附注2外:
(1) 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盐,如具有酸性、苯酸性或内酯功能组的化合物,或第1至X分组或第2942项的有机基,应归入有机化合物品目;
(2) 第1至X类或第2942项的有机化合物之间的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盐类,应归入形成这些盐类的碱基或酸基(包括具有苯甲酸或镇静功能组的化合物)的基质或酸基,后者按组内代码的上升顺序排列;和
(3)协调性或复合性化合物,除第十一组物质或品目2941外,按照第29章代码的上升顺序,在品目中最后分类,属于适合除金属-碳保证金以外的所有金属保证金"分割"形成的碎片。
(D)除乙醇(品目2905)外,金属醇要与相关醇在同一品目下分类。
(E)碳氧酸卤化物要与相应的酸划入同一个品目。
6. 第2930和2931项的化合物是有机化合物,其分子除氢、氧或氮原子外,还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结合的其他非金属或金属(如硫、砷或铅)的原子。
品目2930(有机硫化合物)和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不包括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包括复杂的衍生物),除了氢,氧和氮之外,这些衍生物只有直接与碳相关的硫或卤原子,使其具有硫化物或卤化物衍生物(或复杂的衍生物)的特性。
7. 品目2932至2934不包括由三人组成的环环氧化物,酮过氧化物,醛或硫醛的环状聚合物,多基碳氧酸的无水合物,聚氨酯或含有多基酸或多基酸的苯酚的环状酯。
只有当异质素循环仅因环化反应或上述反应而形成时,这些规定才适用。
8. 品目2937:
(a) “激素”一词涵盖释放激素或刺激激素分泌、激素抑制剂和激素对抗剂(抗激素)的因素;
(b) “主要用作激素”一词不仅适用于主要用于激素作用的激素衍生物及其结构模拟物,也适用于主要用作本品目物质合成中间体的衍生物和结构模拟物。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在本章的任何品目中,化学化合物(或化学化合物组)的衍生物应与该化合物(或化合物组)划入同一子目,条件是这些衍生物没有被任何其他子目更具体地涵盖,而且在有关子目的系列中没有名为“其他”的剩余子目。
2. 第29章注3不适用于本章各子目。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Subheading 2901 10 000 1 cover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in the form of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or more. This percentage of compounds is calculated respectively by volume for gaseous products or by weight for liquefied products. Ethane, butane and isobutane having a lower degree of purity fall in heading 2711.
2. Subheading 2901 10 000 2 covers pentane and isopentane as separate isomers of a purity of 95 % or more by weight.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2930 2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3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9/20123ТР ТС 021/20113ТР ТС 022/20113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21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ОС «Мегасерт»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3西班牙3法国1印度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