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33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33 章注释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1301或1302号机头的天然烯烃或植物提取物;
(b) 品目3401的肥皂或其他产品;或
(c) 口香糖、木材或硫酸tur或其他产品,品目3805。
2. 品目3302中的“恶性物质”一词仅指品目3301中的物质、从这些物质中分离出来的恶性成分或合成芳香剂。
3. 品目3303至3307除其他外,适用于产品,不论是否混合(水蒸馏剂和基本油的水溶液除外),适合作为这些品目下的货物使用,并装入零售商为此种用途销售的包装。
4个 品目3307中的“杂质、化妆品或马桶制剂”除其他外,适用于下列产品:香料、烧制的味物制剂、浸渍或涂有化妆品的香纸和纸;隐形眼镜或人工眼药;瓦片、感觉和不编织、浸渍、涂装或涂有香水或化妆品的制剂;动物厕所制剂。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 编码 | 名称 |
|---|---|
| 3301 | 精油(无萜或含萜),包括浸膏及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用花香吸取法或浸渍法制成的含浓缩精油的脂肪、固定油、蜡及类似品;精油脱萜时所得的萜烯副产品;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 |
| 3302 | 工业原料用的香料混合物以及以一种或多种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包括酒精溶液);生产饮料用的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 |
| 3303 | 香水及花露水 |
| 3304 | 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指(趾)甲化妆品 |
| 3305 | 护发品 |
| 3306 | 口腔及牙齿清洁剂,包括假牙稳固剂及粉;清洁牙缝用的纱线(牙线),单独零售包装 |
| 3307 | 剃须前、剃须用或剃须后用制剂、人体除臭剂、沐浴用制剂、脱毛剂和其他未列名的芳香料制品、化妆品或盥洗品;室内除臭剂,不论是否加香水或消毒剂 |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