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5 90 — 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的光洁剂、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些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品目3404的蜡除外:其他
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的光洁剂、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些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品目3404的蜡除外: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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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品目 3405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3405 鞋靴用鞋油及鞋膏,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光洁剂及上光膏,擦洗膏、擦洗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类制品浸渍或涂覆的纸、絮胎、毛毡或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泡沫橡胶),但品目 3404 的蜡除外:3405 10 – 鞋靴或皮革用鞋油、鞋膏及类似制品 3405 20 – 保养木制家具、地板或其他木制品用的光洁剂、上光膏及类似制品 3405 30 – 车身用光洁剂及类似制品,但金属用抛光剂除外 3405 40 – 擦洗膏、擦洗粉及其他擦洗制品 3405 90 – 其他
该品目包括用于鞋的空置和奶油,家具,地板,车辆尸体,玻璃或金属(桌银,铜等)的抛光和乳膏,以及用于清洗炊具,水槽,陶瓷瓷砖,烤箱等的现成清洁贴或粉末,以及蜡和皮肤霜等类似手段。这一品目还包括具有防腐特性的抛光剂。这些资金可以基于蜡,bra或其他物质。此类手段的例子有:
(1) 蜡及以蜡为主的光洁剂,用松节油浸渍或在水介质中乳化,通常加有着色料。(2) 金属用光洁剂及玻璃用光洁剂,由极柔和的抛光材料(例如白垩或硅藻土)悬浮于石油溶剂油和液体肥皂的乳浊液中构成。(3) 金属等用的抛光产品,或含有金刚石粉或金刚石尘的细磨产品。(4) 擦洗粉,由细磨的砂与碳酸钠和肥皂的混合物构成。擦洗膏是将这些粉末与例如蜡在润滑用矿物油中的溶液粘结而制得的。这些制品通常制成零售包装,一般呈液体、膏、粉、片、条等形状,可供家庭或工业使用。本品目还包括用这类制品浸渍或涂覆的纸、絮胎、毛毡或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泡沫橡胶,但经类似浸渍或涂覆的机织厨房抹布、除尘布及擦洗锅具用的金属擦洗器不归入本品目(分别归入第十一类和第十五类)。本品目也不包括:(a) 不构成混合物组分的研磨粉(一般归入第25章或第28章);(b) 片状鞋靴增白剂及绒面革鞋用的调制液体颜料(品目 3210);(c) 鞣革回收油及人造鞣革回收油(品目 1522);皮革整理用的其他油脂(第15章,品目 2710、3403、3824 等);(d) 洗衣服用的干洗液及去污渍液,按其成分归类(通常作为品目 2710 的汽油或作为品目 3814 或 3824 的产品)。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34 章注释 —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橡皮泥、“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5 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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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不包括:
(a) 用作模具释放制剂的动物、植物或微生物脂肪或油的食用混合物或制剂(品目1517);
(b) 单独化学定义的化合物;或
(c) 含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的香皂、凹痕、剃须霜和泡沫或浴前准备(品目3305、3306或3307)。
2. 国家 就品目3401而言,“肥皂”一词仅适用于易溶于水的肥皂。 肥皂和品目3401的其他产品可能含有添加的物质(例如消毒剂、粉末、填料或药物)。 含有粉末的产品只有在条、蛋糕或模具或形状的形式下才保留在品目3401中。 在其他形式中,它们在品目3405中被归类为“粉末和类似制剂”。
3. 就品目3402而言,“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指在20°C与浓度为0.5%的水混合并在同一温度下停留一小时的产品:
(a) 提供透明或半透明液体或稳定的乳液,而不分离难溶物质;和
(b) 将水面张力降至4,5×10-2纳米/米(45 dyn/cm)或以下。
4. 在品目3403中,“从比特敏矿物中获得的石油和石油”一语适用于第27章注2所界定的产品。
5. 在品目3404中,除下文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人工蜡和制备蜡”一语仅适用于:
(a) 具有蜡质的化学生产有机产品,不论是否易溶于水;
(b) 混合不同蜡制品;
(c) 带有一个或多个蜡基的蜡质产品,并含有脂肪、树脂、矿物物质或其他材料。 本品目不适用于:
(a) 品目1516、3402或3823的产品,即使具有蜡质特性;
(b) 品目1521的未混合动物蜡或未混合蔬菜蜡,不论是否精细或彩色;
(c) 2712号线的矿物蜡或类似产品,不论是否混合在一起,或仅仅是彩色的;或
(d) 与液体介质混合、分散或溶解的蜡(头部3405、3809等)。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3405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1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0/20113ТР ТС 030/20123ТР ТС 009/20112ТР ТС 018/20111ТР ТС 017/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93д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4德国2土耳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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