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41 —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41 章注释 —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剥离或类似废物、原始皮或皮肤(头部0511);
(b) 鸟皮或部分鸟皮,其羽毛或下部为0505或6701;或
(c) 藏有毛发或羊毛、生发、晒黑或穿戴的皮革(第43章);但是,以下几类在第41章中分类,即牛(包括水牛)、等分动物、绵羊或羊羔(Astrakhan、Broadtail、Caracul、波斯或类似的羊羔、印度、中国、蒙古或藏族羊羔)、山羊或儿童(也门、蒙古或西藏山羊和孩子除外)、猪(包括皮革)、沙莫伊、瞪羚羊、骆驼(包括疏马)、驯鹿、麋鹿、鹿、蟑螂或狗。
2. (A) 品目4104至4106不涵盖经过可逆(品目4101至4103,视情况而定)晒制(包括晒制前)过程的皮和皮。
(B) 就第4104至品目4106而言,“壳”一词包括干燥前已重新封印、彩色或脂油的皮革。
3. 在整个术语中,“组合皮革”一词仅指第4115项所述物质。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 编码 | 名称 |
|---|---|
| 4101 | 生牛皮(包括水牛皮)、生马皮(鲜的、盐渍、干的、石灰浸渍、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 |
| 4102 | 生绵羊皮或羔羊皮(鲜的、盐渍、干的、石灰浸渍、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带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1(c)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
| 4103 | 其他生皮(鲜的、盐渍、干的、石灰浸渍、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1(b)或1(c)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
| 4104 | 经鞣制的不带毛牛皮(包括水牛皮)、马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 4105 | 经鞣制的不带毛绵羊皮或羔羊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 4106 | 经鞣制的不带毛其他动物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 4107 | 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牛皮革(包括水牛皮革)及马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税目4114的皮革除外 |
| 4112 | 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绵羊或羔羊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税目4114的皮革除外 |
| 4113 | 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其他动物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税目4114的皮革除外 |
| 4114 | 油鞣皮革(包括结合鞣制的油鞣皮革);漆皮及层压漆皮;镀金属皮革 |
| 4115 | 以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成块、片或条,不论是否成卷;皮革或再生皮革的边角废料,不适宜作皮革制品用;皮革粉末 |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