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5007 90 30 — 丝或绢丝机织物:其他机织物:染色的
丝或绢丝机织物:其他机织物:染色的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5007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007 用丝线或丝废(+): 5007 10 – 用丝桨制成的织物 5007 20 – 含有85 wt.%或以上的丝线或丝废的其他织物,但不包括丝织物 5007 90 – 织物 其他
本品目包括用丝或绢丝精梳落绵或其他废丝纺制的纱线织成的机织物(按第十一类总注释第(I)(C)部分所下的定义)。其中包括:(1)日本「羽二重」绸、山东绸、印度「柞蚕」绸及其他远东织物。(2)绉织物。(3)透明织物,例如平纹细布、网眼纱及巴里纱。(4)紧密织物,例如塔夫绸、缎、罗缎、云纹绸及花缎。本品目不包括第57章至第59章的织物(例如,品目 5911 的筛布)。子目注释。子目 5007 20 子目 5007 20 仅包括按重量计含丝或绢丝精梳落绵以外的废丝 85 %及以上的织物;绢丝精梳落绵不应计入此 85 %之内。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5007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41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7/2011136ТР ТС 007/20112
- 合格评定模式
- 4д511д473д43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ОС Сертификат ПлюсТОО «КАЗЭКСПОАУДИТ»ОС «Сапат-Тест»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意大利105中国93土耳其52法国21英国21印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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