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52 — 棉花
棉花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 52 章注释 — 棉花 1 项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为子目5209 42和5211 42的目的,“凹陷或凹陷的织物”是指不同颜色的纱线织物,由三或四条斜拉线编织,包括断裂的纱线,由同样颜色的基本线条组成面部表面,并有细细的线条,没有裂缝,漂白,有色灰色或比主线轻。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 编码 | 名称 |
|---|---|
| 5201 | 未梳的棉花 |
| 5202 | 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 |
| 5203 | 已梳的棉花 |
| 5204 | 棉制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
| 5205 |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 |
| 5206 |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以下,非供零售用 |
| 5207 |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
| 5208 |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
| 5209 |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 |
| 5210 |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
| 5211 |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棉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 |
| 5212 | 其他棉机织物 |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