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8 90 50 — 其他纺织用植物纤维纱线;纸纱线:其他:纸纱线
其他纺织用植物纤维纱线;纸纱线:其他:纸纱线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5308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308线 其他蔬菜纺织纤维;纸纱:5308 10 – 椰子坚果纤维线 5308 20 – 香料线 5308 90 – 其他
(A)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纱线。本类货品包括由品目5302的大麻纤维、品目53 05的植物纺织纤维或不归入第十一类的植物纤维(特别是第14章的纤维,例如,木棉或伊斯特尔纤维)纺制的单纱或多股(合股)纱线。但如果纱线符合线、绳、索或缆的定义(参见第十一类总注释第(I)(B)(2)项),则归入品目5607。大麻纱线用于制造缝纫线(例如,用于鞋类及皮革制品的生产)或用于织造。纱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也不论是否经过第十一类总注释第(I)(B)(1)项所述的加工,均归入本品目。含本章纱线并与任何比例的金属线混合的金属化纱线不归入本品目(品目5605)。(B) 纸纱线。本类货品包括纸制的单纱或多股(合股)纱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也不论是否符合线、绳、索或缆的定义,均归入本品目,但编结的绳、索及缆除外。纱线不论是否经过第十一类总注释第(I)(B)(1)项所述的加工,均归入本品目。
单纱系将潮湿的纸(有时经涂布)长窄条加捻或搓卷而成;多股(合股)纱线则由两条或两条以上单纱合股而成。本品目不包括:(a)纵向折叠一次或多次的纸(第48章);(b)含有金属线或以任何方法用金属包覆的纸纱线(金属化纱线)(品目 5605);(c)用金属加强的纸纱线以及纸纱线制的编织绳、索及缆(品目 5607)。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53 章注释 —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1 项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A) 除下文注1(B)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在5306 10 900 0 5306 20 900 0 和5308 20 900 0中,与纱线(单边、多边或单边)有关的“零售包装”一词是指预包装的纱线:
(a) 在不超过200克的质量(包括载体的质量)的缠斗或纸板、线圈、弹匣或类似载体中;
(b) 笔刷或卷轴重量不超过125克;
(c) 由几个较小的面膜或线圈组成的面膜或线圈,使其相互独立,这些较小的面膜或线圈的重量不超过125克。
(B) 例外情况:
(a) 多wi(t)或单wi(t)线条,无裂纹,在刷子或卷轴中;
(b) 多轮或单轮线,包装:
(一) 十字架的刷子或卷轴;或
(二) 载体上的伤口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表明其在纺织工业中的用途(例如,在大鳕鱼、躯干弹匣和弹池、锥形螺旋桨或脊柱上或刺绣机用茧的形式)。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5308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2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7/20112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2土耳其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