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1 — 其他纺织用植物纤维机织物;纸纱线机织物
其他纺织用植物纤维机织物;纸纱线机织物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5311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311 其他蔬菜纺织纤维的织物;纸纱的织物
本品目涵盖用品目5308的纱线制成的织物(如第十一节一般规定第(一)(B)点所界定)。
这些织物主要用于包装,帆布,制造芋头,包子,桌布,垫子,作为ole基等。本品目不包括由夹层纸条或磁带(品目4601)制成的织物。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53 章注释 —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1 项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A) 除下文注1(B)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在5306 10 900 0 5306 20 900 0 和5308 20 900 0中,与纱线(单边、多边或单边)有关的“零售包装”一词是指预包装的纱线:
(a) 在不超过200克的质量(包括载体的质量)的缠斗或纸板、线圈、弹匣或类似载体中;
(b) 笔刷或卷轴重量不超过125克;
(c) 由几个较小的面膜或线圈组成的面膜或线圈,使其相互独立,这些较小的面膜或线圈的重量不超过125克。
(B) 例外情况:
(a) 多wi(t)或单wi(t)线条,无裂纹,在刷子或卷轴中;
(b) 多轮或单轮线,包装:
(一) 十字架的刷子或卷轴;或
(二) 载体上的伤口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表明其在纺织工业中的用途(例如,在大鳕鱼、躯干弹匣和弹池、锥形螺旋桨或脊柱上或刺绣机用茧的形式)。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