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5 00 — 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人造纤维单丝;表观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人造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例如,人造草)
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人造纤维单丝;表观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人造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例如,人造草)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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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I.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品目 5405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405 单体人工线性密度67 detex或以上,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人工纺织材料的扁线和类似线条(如人工吸管)
品目5404的解释性说明的规定比照适用于该品目的产品。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54 章注释 — 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2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在整个术语中,“人造纤维”一词是指由制造工艺产生的有机聚合物的主纤维和丝状纤维,或者:
(a) 通过有机单体聚合生成聚酰胺、聚酯、聚烯烃或聚氨酯等聚合物,或通过对通过这一工艺产生的聚合物(例如,通过水解聚(乙烯酸乙烯酯)制备的聚(乙烯醇))进行化学改造;或
(b) 通过天然有机聚合物(例如纤维素)的溶解或化学处理,生成Cuprammonium rayon(cupro)或粘胶线等聚合物,或通过化学改造天然有机聚合物(例如纤维素,大小便和其他蛋白质,或异庚酸),生成纤维素乙酸或异庚酸等聚合物。与纤维有关的“合成”和“人工”是指:合成:(a)中定义的纤维;(b)中定义的人工:纤维。 脱衣和类似航向5404或5405不被认为是人造纤维.“人造”、“合成”和“人工”等术语在与“材料”相关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2. 品目5402和5403不适用于第55章的合成或人工丝织拖。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5405 0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4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7/20114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23д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2意大利1土耳其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