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4 90 — 毡呢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未簇绒或未植绒,不论是否制成的:其他
毡呢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未簇绒或未植绒,不论是否制成的: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5704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704 毡呢或毛毡制的地毯及其他纺织材料铺地制品,未簇绒或植绒,不论是否制成的:5704 10 – 块状,最大表面积为0.3 m2 5704 20 – 块状,最大表面积超过0.3 m²,但不超过1 m² 5704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毡呢或毛毡制的地毯及其他纺织材料铺地制品。「毡呢或毛毡」一词的定义见品目 5602 的注释。本品目包括:(1)块状物,通常以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的毡呢或毛毡制成。(2)用针刺机制成的毡呢或毛毡纺织材料铺地制品,通常背面有衬底或用橡胶或塑料浸渍,以增加其强度或使其防滑。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57 章注释 —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2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为本章的目的,“地毯和其他纺织品地板盖”一词是指纺织品材料在使用时作为物品表面暴露的地板盖,包括具有纺织品地板盖特征但打算用于其他目的的物品。
2. 本章不包括地板覆盖底线。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5704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3份,合格声明232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7/2011213ТР ТС 005/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4д1153д941д182д53с3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ОС Сертификат ПлюсРУП «Центр испытаний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ТООТ»ТОО «Аналитик АФ»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111土耳其57印度35意大利11乌兹别克斯坦11比利时8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