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1 10 — 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防水鞋靴,其鞋面不是用缝、铆、钉、旋、塞或类似方法固定在鞋底上,也不是用上述方法组合而成的:装有金属护趾的鞋靴
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防水鞋靴,其鞋面不是用缝、铆、钉、旋、塞或类似方法固定在鞋底上,也不是用上述方法组合而成的:装有金属护趾的鞋靴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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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II.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品目 6401 的注释 4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6401 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防水鞋靴,其鞋面既不是用缝线、木销、钉子、螺钉、铆钉或任何其他类似方法固定于鞋底,也不是用这些方法与鞋底组合的:6401 10 – 装有金属护趾的鞋靴 – 其他鞋靴:6401 92 – – 过踝但未到膝的 6401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外底及鞋面(见总注释第(C)项及第(D)项)均用橡胶(按第40章注释1的规定)、塑料或外表面有肉眼可见的橡胶或塑料层的纺织材料(见本章注释3(a))制成的防水鞋靴,但其鞋面不得用本品目条文所述的方法固定或组合于鞋底。本品目包括用于防止水或其他液体渗入的鞋靴,也包括 inter alia 某些长筒靴、套鞋、防水短靴及滑雪靴。鞋靴即使部分用上述一种材料、部分用上述另一种材料制成(例如,外底可以用橡胶制成,而鞋面用外表面有肉眼可见塑料层的纺织材料制成;此时不考虑任何随后的颜色变化),仍归入本品目。本品目 inter alia 包括用下列任何一种工艺制成的鞋靴:(1)压模成型。
采用这种工艺时,将鞋楦(有时在鞋楦上套上一只以后构成制品衬里的纺织「袜套」)放入装有坯料或充满颗粒料的压模中。压模闭合后放在加热至高温的压机压板之间。在温度作用下,颗粒料或坯料的黏度增大到一定程度,使其完全充满鞋楦与模壁之间的空间;多余的模塑材料从排料孔排出,其主体则硫化(橡胶)或凝固(聚氯乙烯)。模塑过程结束后,将制成品从压模中取出并从鞋楦上脱下。(2)注塑。这种工艺与压模成型相似,所不同的是,压模成型工艺中使用的坯料或颗粒料改用以橡胶或聚氯乙烯为基料的混合料。混合料预先加热,使其黏度达到适于注入模具的稠度。(3)糊料模塑。采用这种工艺时,将聚氯乙烯或聚苯乙烯糊料注入压模以形成随即凝固的覆层,多余糊料则从排料孔排出。(4)旋转浇铸。这一工艺与糊料模塑相似,区别仅在于这种情况下覆层是通过糊料在封闭的压模中旋转而形成的。(5)「浸渍」成型。采用这种工艺时,将热压模浸入糊料中(这种工艺在制鞋工业中很少使用)。(6)硫化组合。采用这种工艺时,在原料(通常为橡胶或热塑性材料)中加入硫黄粉,将混合物通过压机压成平片。然后将平片按鞋底和鞋面各部件的形状切割(有时还经压延)(即切成前帮、后帮、主跟、鞋头等)。将这些部件略加热使材料发黏,然后在与所制鞋靴款式相应的鞋楦上组装。将组装好的制品压紧在鞋楦上,使所有部件彼此黏合,然后进行硫化。用这种工艺制得的鞋靴在工业上称为「组装式」鞋靴。(7)黏合硫化。这种工艺用于在一道工序中模塑并硫化橡胶鞋底及鞋跟,同时将其固定在预先组装好的鞋面上。鞋底借助于在硫化过程中固化的黏合剂牢固地固定在鞋面上。(8)高频焊接。采用这种工艺时,材料在温度和压力作用下结合在一起,无需使用黏合剂。
(9)胶粘。采用这种工艺时,将预先模制的鞋底或从片材上切下的鞋底用胶粘剂粘在鞋面上;然后施加压力,并将制品送去干燥。虽然可以在较高温度下施压,但用于制造鞋底的材料的物理性能在此操作中丝毫不会改变,因为固定到鞋面上的是已成型的成品鞋底。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64 章注释 —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7 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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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不包括:
(a) 无应用底物的薄膜材料(例如纸张、塑料薄膜)的一次性脚或鞋盖。 这些产品按其组成材料分类;
(b) 纺织材料的鞋类,无外单胶、缝合或以其他方式固定或适用于上层(第十一节);
(c) 头部6309的破鞋;
(d) 石棉物品(品目6812);
(e) 矫形鞋或其他矫形器具或其部件(品目9021);或
(f) 带冰鞋或滑冰鞋的玩具鞋或滑冰靴;护心鞋或类似的保护运动服(第95章)。
2. 就品目6406而言,“零件”一词不包括钉子、保护器、眼珠、钩子、扣子、饰品、辫子、带子、omp子或其他(应归入其品目)或第9606项的按钮或其他货物。
3. 为本章的目的:
(a)“橡胶”和“塑料”包括织织的织物或其他纺织产品,肉眼可见外层橡胶或塑料;就本条款而言,不应考虑由此造成的颜色变化;
(b)“叶”一词是指品目4107和4112至4114的货物。
4. 除本章注3外:
(a) 上层材料应是外部表面积最大的组成材料,不考虑附件或加固物,如脚踝补丁、蚀刻、装饰、扣扣、垫子、眼罩或类似附件;
(b) 外单体的构成材料应为与地面接触面面积最大的材料,不考虑配件或加固物,如钉子、棍子、钉子、保护者或类似附件。
子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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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子目6402 12、6402 19、6403 12、6403 19和6404 11而言,“运动鞋”一词仅指:
(a) 用于运动的鞋,并配有钉子、钉子、夹子、剪刀和类似器具,或配有紧固钉子、钉子、叉子、夹子、剪刀或类似器具;
(b) 滑雪鞋、滑雪靴和越野滑雪鞋、雪板鞋、摔跤、拳击和自行车鞋。
补充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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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附注4(a)中,“增强部件”一词是指附着在顶部外表面、附着或不附着在底物上的所有材料(例如塑料或皮革)。 在移除加固部分后,可见材料应具有顶部而非衬里的特点。
在就顶部的设计作出决定时,应计算有附件或加固部件的部分。
2. 说明4(b)为分类目的,不得考虑不具有通常用作底物的特性(如强度、耐久性等)的一层或多层纺织材料。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6401 1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100份,合格声明205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17/2011156ТР ТС 019/2011130ТР ЕАЭС 043/201716ТР ТС 007/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1511с533с471д384д1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ТОО «КАЗЭКСПОАУДИТ»Орган по подтверждению соответствия продукции и услуг ТОО «КАЗЭКСПОАУДИТ»ТОО «Текс»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408意大利54土耳其39越南24德国15西班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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