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2 10 — 钻石,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或未镶配:未分级
钻石,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或未镶配:未分级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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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IV.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品目 7102 的注释 5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7102 钻石,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框或未镶嵌(+):7102 10 -未分级 -工业用:7102 21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 7102 29 --其他 -非工业用:7102 31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 7102 39 --其他
纯状钻石是一种晶体状的全热带碳,具有极高的折射指数和散射程度。诸人中最难。
矿物。由于具有这些特性,钻石被用于制造首饰,也用于工业目的(特别是用于拉丝)。本品目包括未加工的宝石以及经过加工的宝石,例如经劈开、锯开、粗磨、清洗或滚筒抛光、切割、研磨、抛光、钻孔、雕刻(包括浮雕宝石及凹雕宝石)或制成双合石的宝石,但以未镶框、未镶嵌为限。本品目不包括:(a)钻石碎粒及粉末(品目7105);(b)未镶嵌的拾音器用已加工钻石(品目8522);(c)经加工后可以识别为测量仪器或第90章其他货品零件的钻石(第90章)。子目注释。子目7102 10 「未加工」或「原状」钻石作为「工业用」或「非工业用」钻石投放市场之前,由专家根据技术标准进行分级。技术标准包括重量(质量)以及晶体学上适于切割的程度。晶体的形状、透明度、颜色和净度(即品质)也在考虑之列。本子目包括未经这种专家评估的该类钻石批(即包)或单粒钻石。本子目还包括经过筛分并按尺寸装袋、但未提交后续专家评估的未加工钻石组。子目7102 21及7102 29 这些子目包括下列天然钻石:(1)真正意义上的钻石,即由于其特性通常不能用于首饰业或金银器制作的透明或半透明钻石。(2)黑金刚石,以及其他多晶金刚石集合体,包括「卡博纳多」,它们比透明钻石更硬。(3)真正的圆粒金刚石,即不透明的及其他钻石(包括钻石加工废料),通常不适于切割。(4)由于其特性(颜色、净度即品质、透明度等)而预定用于工业上某种特定用途(例如,修整工具和拉丝模或金刚石压砧),但也适用于首饰的钻石。这些钻石通常用于镶嵌在工具中(金刚石刀具、钻孔工具等)或安装在机械维修用的工具中,以及机械本身中。
子目 7102 21 包括:(1) 处于天然状态的钻石,即在矿床中发现时或从母岩中提取时的状态,已按批或按包分选。(2) 仅经锯开(例如锯成薄片)、劈开(沿天然解理面劈开)、粗磨或清洁、或经滚筒抛光、或仅有少量抛光刻面(例如所谓的「窗口」,主要为了对未加工钻石的内部特征进行鉴定检查而开)的钻石,即仅具有初步形状、适于进一步加工的宝石。薄片也可切成圆片、长方形、六边形或八边形,但所有表面和棱边须保持粗糙、无光泽且未经抛光。(3) 经清洁或滚筒抛光的钻石,其表面经化学处理(也称为化学抛光)而变得光亮闪烁。化学抛光与传统磨料抛光的区别在于,钻石不是逐颗固定,而是成批装入化学反应器中。(4) 碎裂或破碎的钻石。子目 7102 29 包括经抛光或钻孔的钻石以及雕刻的钻石(仅为识别目的而刻字的钻石除外)。子目 7102 31 和 7102 39 这些子目包括因其特性(颜色、净度、透明度等)而适合珠宝匠、金匠或银匠使用的天然钻石。子目 7102 31 包括:(1) 处于天然状态的钻石,即在矿床中发现时或从母岩中提取时的状态,已按批或按包分选。(2) 仅经锯开、劈开(沿天然层理面劈开)、粗磨或仅有少量抛光刻面(例如所谓的「窗口」,主要为了对未加工钻石的内部特征进行鉴定检查而开)的钻石,即仅具有初步形状、无疑还须进一步加工的宝石。(3) 经清洁或滚筒抛光的钻石,其表面经化学处理(称为化学抛光)而变得光亮闪烁。化学抛光与传统磨料抛光的区别在于,钻石不是逐颗固定并用抛光轮抛光,而是成批装入化学反应器中。子目 7102 39 包括:(1) 具有多个平整抛光面或刻面、无需进一步加工即可用于首饰的抛光钻石。
(2) 钻头钻石、雕刻钻石(包括骆驼和印花)和作为双胞胎或三胞胎制作的钻石。 (3) 在加工过程中通过抛光、钻探和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分拆的钻石。 第7102 39子目不包括:(a) 面部只有少量磨损的钻石(例如,为专家审查毛坯钻石的内部特性而制造的所谓“窗口”),这些钻石显然有待进一步加工;(b) 仅为鉴定目的而刻的钻石。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71 章注释 —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15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除第六节注1(A)的规定和下列例外情况外,本章包括全部或部分包括下列内容的所有条款:
(a) 天然或栽培的珍珠或贵重或半宝石(自然、人工或重建);或
(b) 来自贵金属或含贵金属的金属。
2. (A)品目7113、7114和7115不包括含有贵金属的贵金属或金属仅作为次要部件出现的物品,例如精细的配件或小尾饰(如单体、圆圈和凹陷),注1(b)点的规定不适用于这些条款。
(B) 品目7116不包括含有贵金属或含贵金属的金属(小部分除外)。
3. 这一组不包括:
(a) 贵金属或贵金属合金(2843);
(b) 第30章的无菌外科缝合材料、牙科填充材料或其他产品;
(c) 第32章的货物(如光泽);
(d) 承运人的催化剂(品目3815);
(e) 品目4202或4203的条款(见第42章注3(B));
(f) 品目4303或4304的条款;
(g) 第十一节(纺织品和纺织品)的货物;
(h) 第64章或第65章的鞋、头盔或其他条款;
(ij) 第66章的伞、手杖或其他条款;
(k) 第6804或第6805号或第82章含贵重或半贵重宝石(天然或人工)的碎屑或粉末的破碎材料;第82章含有贵重或半贵重宝石(天然、人工或重建的)工作部分的物品;第十六节中的机械、设备、机械、电气货物或其部分。不过全部由贵重或半贵重的石头组成的物品及其部件(天然的,在本章中被分类,除未固定的加工蓝宝石和用于皮针的钻石外(品目8522);
(l) 第90、91或92章条款(科学仪器、各种钟表、乐器);
(m) 武器或其零部件(第93章);
(n) 第95章说明2中提到的条款;
(o) 根据第96章说明4,第96章的条款;或
(p) 原始雕塑或雕塑(第9703页)、收藏品(第9705页)或一百年以上的古董(第9706页),但不包括天然或栽培的珍珠或贵重或半宝石。
4. (A)“贵金属”一词是指银、金和铂。
(B) plat指plat,rid, o, pal, pal, and, and.
(C) “宝石或半宝石”一词不适用于第96章注2(b)所述材料。
5. 在本章中,任何含有贵金属的合金(包括凝聚混合物和金属间化合物),如果在合金中的份额不低于重量的2%,则应视为贵金属合金。 贵金属合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分类:1.
(a) an alloy containing 2% or more platinum by weight, as a platinum alloy;
(b) 含2 wt.%或以上的黄金但不含铂的合金,或含2 wt.%以下的黄金合金;
(c) 其他合金,按重量含银2%或以上,作为银合金。
6.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刑法典》中凡提及贵金属或任何特定贵金属之处,均应包括提及贵金属或某一金属的合金,但须符合上文注5所载规则。 但是,这不适用于用银河法涂装的贵金属、贱金属或用贵金属涂装的非金属。
7. 在整个《铸币法》中,“贵金属薄膜金属”一词是指用金属制成的一种材料,在一种或多种表面用焊接、焊接、热滚或类似机械手段涂上贵金属的涂料。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该术语还指用贵重金属镶嵌的底金属。
8. 在不违反第六节注1(A)的规定的情况下,与第7112项的说明相应的货物应划入该品目,而不划入Nomenclature的其他品目。
9. 就品目7113而言,“jewelry”一词是指:
(a) 任何小型个人装饰品(如戒指、手镯、项链、胸针、耳环、表链、钥匙链、吊顶、领针、袖扣、宗教或其他勋章和标志);
(b) 供个人使用的物品,通常用口袋、手提包、男子或尸体上携带(例如香烟箱、鼻盒、药箱、粉盒、带链子或玫瑰花的钱包)。
这些物品可以与自然或栽培的珍珠、珍贵或半珍贵的石头、人工或重建的珍贵或半珍贵的石头、龟壳产品、珍珠之母、象牙、自然或重建的琥珀、甘加特或珊瑚结合或装饰。
10. 就品目7114而言,“金或银匠的作品”是指装饰品、餐具、厕所、吸烟用具和其他供家庭、机构或宗教用途的物品。
11. 为品目7117的目的,“珠宝”一词是指本章注9(a)中上文定义的珠宝(不包括品目9606的纽扣或其他物品或品目9615的脊、发夹和发夹),没有天然或栽培的珍珠、贵重或半宝石(自然、人工或重建的),没有贵重金属或用贵重金属包裹的金属(不包括贵重金属或金属或贵重金属的小部分)。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For the purposes of subheadings 7106 10, 7108 11, 7110 11, 7110 21, 7110 31 and 7110 41, the expressions ‘powder’ and ‘in powder form’ mean products of which 90 % or more by weight passes through a sieve having a mesh aperture of 0,5 mm.
2. 虽有注4(B)章的规定,但就子目7110 11和7110 19而言,`铂 ' 一词不包括 i、m、la、ho或ru。
3. 对于品目7110子目中的合金分类,每个合金要与以重量为主的金属、plat、la、rid、ium或ru分类。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为子目7106 91 000 1 7108 12 000 1 7108 20 000 1 7110 11 000 1 7110 21 000 1,“ingot”一词是指未以其他方式处理的金属物品,其形式为截面金字塔、截面锥、棱柱(平面、长方形或多边形截面)或圆柱。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7102 1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1/20111ТР ТС 022/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РУП «Гродненский центр 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метрологии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