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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3 13 — 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精炼铜:坯段

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精炼铜:坯段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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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V. 贱金属及其制品

  1. 74铜及其制品
  2. 7403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
  3. 7403 13您在这里

品目 7403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7403 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精炼铜:7403 11 --阴极及阴极型材 7403 12 --线锭 7403 13 --坯段 7403 19 --其他 -铜合金:7403 21 --铜锌合金(黄铜) 7403 22 --铜锡合金(青铜) 7403 29 --其他铜合金(品目7405的母合金除外)

本品目包括本章注释1(a)及1(b)分别所规定的未锻轧精炼铜及铜合金。按重量计含铜量不低于99.85%的精炼铜,通过电解精炼、电解、化学精炼或火法氧化精炼制得。其他精炼铜(按重量计含铜量不低于97.5%)通常通过对上述精炼铜加入

一种或多种其他元素进行合金化制得,其最高含量以本章注释1(a)表中所列的限量为限。精炼铜铸成供重熔(例如,制合金用)的锭或块,或铸成拉丝用的线锭、轧制用的扁锭、坯段(包括圆形截面的坯)及类似形状,供轧制、挤压、拉拔或锻造成板、片、带、丝、管及其他制品。电解精炼铜有时呈阴极形状,由带有两个吊耳或吊环的板或片构成,原始始极片即借此悬挂在电解槽中,或切成段。精炼铜还可以呈球状颗粒,主要用于制合金,有时用于研磨成粉末。但铜粉及片状粉末归入品目7406。本品目包括铸造及烧结的扁锭、棒材、杆材及锭等,但生产后除简单修整或剥皮(去除含大量铜氧化物的表层),或为去除硬皮或其他铸造缺陷而进行的切头、铲削、清理等,或为检验(质量控制)而对其一面进行的表面加工以外,未经任何其他加工。烧结制品是用铜粉或铜合金粉,或用混有其他金属粉的铜粉,经压制(压实)及烧结(加热至低于这些金属熔点的温度)制得的。烧结状态的制品多孔、强度低,通常须经轧制、挤压、锻造等以达到所需密度。这些经轧制等加工的制品不归入本品目(例如,归入品目7407、7409)。本品目还包括端部呈锥形或经其他方法加工以便于送入加工设备(例如,加工成盘条或管子)的线锭及坯段。在符合上述关于生产后加工的条件下,本品目的铸条或铸杆特别包括:(1)在特制铸模中浇铸(所谓「冷模铸造」)的产品,截面为圆形、正方形或六角形,长度通常不超过1米。(2)用连续浇铸法制得的长形产品,在这种方法中,熔融金属连续注入水冷结晶器,在其中迅速凝固。这两类产品,即「冷模铸」条和连铸条,常用于相同目的——轧制、拉拔或挤压成条杆。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74 章注释 — 铜及其制品 14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所用术语是指:

(a) “精制铜”系指含铜重量不少于99.85%的金属或含铜重量不少于97.5%的金属,但其他元素的含量按重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限度:

其他元素

元素

最大含量,重量%

Ag

银

0.25

As

砷

0.5

Cd

镉

1.3

Cr

铬

1.4

Mg

镁

0.8

Pb

铅

1.5

S

硫

0.7

Sn

锡

0.8

Te

碲

0.8

Zn

锌

1.0

Zr

锆

0.3

其他元素*(每一种)

0.3

* 其他因素包括,例如Al、Be、Co、Fe、Mn、Ni、Si。

(b) “铜合金”是指金属合金,但不包括未提炼的铜,其中铜的质量大于任何其他元素,条件是:

(一) 至少一项其他元素的质量含量超过上表所示限度;或

(二)其他元素总含量按重量计算超过2.5%.

(c) “粘合剂”是指含有10%以上按重量计的铜的合金,不适合在冷状态下变形,主要用作制造其他合金的添加剂或用作氧化剂、脱硫剂或用于有色冶金中其他类似用途。 然而,按磷重量计算,含磷含量超过15%的磷酸铜(铜磷)则归入第2853项。

子目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组所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a) “铜和锌基合金”是指铜和锌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如果存在其他要素,则:

锌的重量必须超过这些其他元素中的每一项。

- 在镍存在的情况下,其含量不应超过5%(见铜镍锌合金(neusilbers));

- 在有锡的情况下,其含量不应超过3%(见铜锡合金(铜))。

(b) “基于铜和锡(铜)的合金”是指含有或不含其他元素的铜和锡的合金。 在存在其他元素的情况下,锡的重量含量超过每个元素的重量含量,除非锡3 wt.%或以上锌的重量含量可能超过锡的重量含量,但应小于10 wt.%.

(c) “基于铜、镍和锌(neusibers)的合金”是指铜、镍和锌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镍含量为5 wt.%或以上(见铜锌合金(brass)).

(d) “铜和镍基合金”是指含有或不含有其他元素的铜和镍的合金,但无论如何其含量不超过锌重量的1%。 在存在其他元素的情况下,镍含量按重量计算超过每个元素的含量按重量计算。

本章所含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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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名称
7403 13 00精炼铜: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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