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05 — 非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非机动的行李车、邮政车和其他铁道或电车道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非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非机动的行李车、邮政车和其他铁道或电车道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8605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8605 铁路或有轨电车 客运非自行车厢;行李,邮政和其他专用铁路或有轨电车 非自行车厢(属于8604号线的除外)
本品目包括通常用于编组旅客列车的非自推进铁道或电车道车辆(包括电车拖车和缆索铁路(缆车)车厢)。本品目包括:(1)各种客车,包括卧车、餐车、沙龙车、俱乐部车(专门装备用于文化活动、舞会等)。(2)缆索铁路车厢和索道车厢。(3)电车拖车。(4)运送矿工的地下专用车辆。(5)铁路员工用宿营车。(6)行李车和客货(行李)合造车。(7)流动邮政车。(8)医疗车、X射线车或类似车辆。(9)囚车。(10)装甲车。(11)专门装备无线电或电报设备的车辆。
(12) 配备设备、机器或型号的培训车(例如培训人员)。 (13) 展车。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86 章注释 — 铁道或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木质或混凝土的铁路或有轨电车卧铺,或悬浮铁道的混凝土导轨路段(车头4406或6810);
(b) 7302型铁或钢铁的铁路或有轨电车轨道建筑材料;或
(c) 8530号机头的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
2. 品目8607除其他外适用于:
(a) 车轴、轮子、轮子(跑动齿轮)、金属轮胎、圆圈和枢纽以及轮子的其他部分;
(b) 框架、底架、波吉和双层波吉;
(c) 轴箱;制动装置;
(d) 滚动库存的缓冲器;车钩和其他耦合齿轮和走廊连接;
(e) 教练工作。
3. 在符合上文注1规定的情况下,品目8608除其他外适用于:
(a) 组装的轨道、转向台、平台缓冲器、装载仪表;
(b) 用于铁路、电车道、公路、内河水道、停车设施、港口设施或机场的分流器、机械信号盘、横向控制装置、信号和点控装置以及其他机械(包括机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不论是否用于电灯。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