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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8605 — 非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非机动的行李车、邮政车和其他铁道或电车道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非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非机动的行李车、邮政车和其他铁道或电车道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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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VII.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1. 86铁道或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2. 8605您在这里

品目 8605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8605 铁路或有轨电车 客运非自行车厢;行李,邮政和其他专用铁路或有轨电车 非自行车厢(属于8604号线的除外)

本品目包括通常用于编组旅客列车的非自推进铁道或电车道车辆(包括电车拖车和缆索铁路(缆车)车厢)。本品目包括:(1)各种客车,包括卧车、餐车、沙龙车、俱乐部车(专门装备用于文化活动、舞会等)。(2)缆索铁路车厢和索道车厢。(3)电车拖车。(4)运送矿工的地下专用车辆。(5)铁路员工用宿营车。(6)行李车和客货(行李)合造车。(7)流动邮政车。(8)医疗车、X射线车或类似车辆。(9)囚车。(10)装甲车。(11)专门装备无线电或电报设备的车辆。

(12) 配备设备、机器或型号的培训车(例如培训人员)。 (13) 展车。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86 章注释 — 铁道或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木质或混凝土的铁路或有轨电车卧铺,或悬浮铁道的混凝土导轨路段(车头4406或6810);

(b) 7302型铁或钢铁的铁路或有轨电车轨道建筑材料;或

(c) 8530号机头的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

2. 品目8607除其他外适用于:

(a) 车轴、轮子、轮子(跑动齿轮)、金属轮胎、圆圈和枢纽以及轮子的其他部分;

(b) 框架、底架、波吉和双层波吉;

(c) 轴箱;制动装置;

(d) 滚动库存的缓冲器;车钩和其他耦合齿轮和走廊连接;

(e) 教练工作。

3. 在符合上文注1规定的情况下,品目8608除其他外适用于:

(a) 组装的轨道、转向台、平台缓冲器、装载仪表;

(b) 用于铁路、电车道、公路、内河水道、停车设施、港口设施或机场的分流器、机械信号盘、横向控制装置、信号和点控装置以及其他机械(包括机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不论是否用于电灯。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
8605 00非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非机动的行李车、邮政车和其他铁道或电车道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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