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4 00 — 陆地车辆、航空器、航天器或船舶用的仪表板钟及类似的钟
陆地车辆、航空器、航天器或船舶用的仪表板钟及类似的钟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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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VIII.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品目 9104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9104 陆地车辆、飞机、航天器或船舶的挂板钟和类似钟表
本品目包括所有带有外壳和机芯的钟,这些钟是专为安装在车辆(机动车辆、摩托车等)、航空器、航天器或船舶的仪表板、方向盘、后视镜等上而设计的,不论其机芯的类型和厚度如何。它们通常是机电式(大多为电子式)钟、自动上弦钟或八日机械钟。本品目还包括陆地车辆用的计时钟,除普通指针外,还有一根计时指针、一根分钟记录指针及一个当前时间记录器。下列物品单独报验时不归入本品目:机芯(品目9108至9110),不供随身佩戴或携带的钟的钟壳(品目9112),以及机芯零件(通常归入品目9110或9114)。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91 章注释 — 钟表及其零件 4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钟表或表眼镜或重量(按其组成材料分类);
(b) 监视链(视情况而定,品目为7113或7117);
(c) parts of general use defined in note 2 to Section XV, of base metal (Section XV), or similar goods of plastics (Chapter 39) or of precious metal or metal clad with precious metal (generally heading 7115); clock or watch springs are, however, to be classified as clock or watch parts (heading 9114);
(d) 携带球(头部为7326或8482,视情况而定);
(e) 品目8412的物品,这些物品是用来工作而不逃脱的;
(f) 球轴承(品目8482);或
(g) 第85章的条款,尚未组合在一起,或与其他部件一起编组成钟表或钟表移动,或编组成适于单独或主要用作此种移动部分的物品(第85章)。
2. 品目9101只包括全壳贵金属或用贵金属包裹的金属或与天然或培养珍珠结合的相同材料的手表,或第7101至品目7104的贵重或半宝石(自然、合成或重建)。 9102号机头有底金属嵌入物。
3. 为本章的目的,“手表运动”一词是指由平衡轮和发泡、石英晶体或任何其他能够确定时间间隔的系统加以规范的装置,其中可包含一个显示器或一个系统,可纳入一个机械显示器。 这种表运动的厚度不得超过12毫米,宽度、长度或直径不得超过50毫米。
4. 除注1的规定外,适用于钟表或其他物品(如精密仪器)的移动和其他部件应在本章中分类。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9104 0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1份,合格声明11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0/20118ТР ЕАЭС 037/20165ТР ТС 004/20111ТР ТС 018/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1д113с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ООО «Центр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и Испытаний»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6韩国1瑞典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