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IMEXP.RU
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2103 10 — 调味汁制品及配制的调味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调制的芥末:酱油

调味汁制品及配制的调味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调制的芥末:酱油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在商品目录中的位置

类 IV.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体摄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1. 21杂项食品
  2. 2103调味汁制品及配制的调味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调制的芥末
  3. 2103 10您在这里

品目 2103 的注释 4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2103 调味汁用制品及调制调味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调制芥末:2103 10 – 酱油 2103 20 – 番茄沙司及其他番茄调味汁 2103 30 – 芥子粉及调制芥末 2103 90 – 其他

(A) 酱油和煮好的酱油的制备产品;味道添加剂和混合权利 本条目包括通常具有浓厚香料特性的成品,用于某些菜肴(肉,鱼,沙拉等)的芳香化,用各种原料(蛋,燕,肉,水果,面粉,淀粉,黄油,蔬菜,香料等)制备。酱油通常为液态,制备酱油的现成产品具有粉末形式,其中仅需添加牛奶,水等即可制成酱油。

调味汁一般在烹调时或上桌时加入食物中。调味汁提供风味或香味以及湿润度,并在质地和颜色上与食物形成对比。调味汁也可作为盛放食物的介质,例如,白汁(velouté)鸡。液体调味品(酱油、辣椒汁、鱼露)在烹调中用作配料,也在餐桌上用作佐料。本品目还包括某些以蔬菜或水果为基料的调味汁制品,这些制品主要是液体、乳浊液或悬浮液,有时含有肉眼可见的蔬菜块或水果块。这些调味汁制品与第20章的制作或保藏的蔬菜和水果的区别在于,它们用作调味汁,即作为食物的佐料或用于烹制某些菜肴,但本身不作为一道菜食用。含有香料的混合调味料和混合调味品与品目 0904 – 0910 的香料及其混合物的区别在于,它们含有一种或一种以上不属于第09章的调味物质或调味品,其比例使该混合物不再具有第09章所述意义上的香料的基本特征(参见该章总注释)。本品目的产品举例如下:蛋黄酱、色拉调味汁、贝亚恩酱(Bearnaise)、波伦亚酱(bolognaise)(由碎肉、番茄泥、香料等构成)、酱油、蘑菇酱、伍斯特辣酱油(一般以稠酱油、香料醋浸液为基料,加有盐、糖、焦糖色和芥末)、番茄沙司(由番茄泥、糖、醋、盐和香料制成的产品)及其他番茄酱汁、芹菜盐(食盐与细磨芹菜籽的混合物)、某些制香肠用的混合香料,以及经制作供烹调用因而不适于作饮料饮用的第22章产品(品目 2209 的产品除外)(例如,烹调用葡萄酒及烹调用白兰地)。本品目还包括品目 1211 的植物或植物部分的混合物,用作调味汁的调味品。除上述第09章和第20章的产品外,本品目不包括:(a)肉、鱼或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精汁及汁液(品目 1603);(b)制成的汤料和肉汤及其制品(品目 2104);(c)主要由氨基酸和氯化钠混合物构成、用作食品添加剂的蛋白质水解物(品目 2106);(d)自溶酵母(品目 2106)。(B)芥子粉及调制芥末 芥子粉是将品目 1207 的芥子研磨、筛分制得。它可以用白芥子或黑芥子或这两个品种的混合物制成。无论芥子在研磨前是否已脱脂和去壳,也无论其用途如何,芥子粉均归入本品目。本品目还包括调制芥末,它由芥子粉与少量其他配料(谷物细粉、姜黄、肉桂、胡椒等)混合而成,或由芥子粉与

醋,葡萄必须或葡萄酒,其中可加入盐,糖,香料或其他调味料。这一品目不包括(a)芥子籽(品目1207);(b)非挥发性芥子油(品目1514);(c)芥子蛋糕,即提取芥子籽油后剩余的产品(品目2306);(d)芥子基本油(品目3301)。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21 章注释 — 杂项食品 6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编号0712的混合蔬菜;

(b) 含有任何比例咖啡的烤咖啡替代品(品目0901);

(c) 香茶(头号0902);

(d) 第0904至0910项的香料或其他产品;

(e) 除第2103项或第2104项所述产品以外的食品制剂,其重量超过20%的香肠、肉类、肉皮、血液、昆虫、鱼类或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或其任何组合(第16章);

(f) 品目2404的产品;

(g) 将酵母作为3003或品目3004的药品或其他产品;或

(h) 品目3507的制备酶。

2. 说明1(b)中提及的替代品摘录应归入品目2101。

3个 为品目2104的目的,“混合食品制剂”一语是指在净重含量不超过250克的容器中,由肉类、鱼、蔬菜、水果或坚果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基本成分组成的精细同质混合物,作为适合婴儿或幼儿或为饮食目的的食品进行零售。 为适用这一定义,不考虑在混合物中添加少量的成分,用于增殖、保存或其他目的。 这种制剂可能含有少量可见成分。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为子目2106 10 200 0和2106 90 930 0的目的,淀粉一词也指淀粉的衰变产物。

2. 为子目2106 90 200“混合酒精半成品,但基于香料的产品除外,用于制造饮料”,是指酒精浓度超过0.5伏的复合酒精半成品。

3. 为子目2106 90 400 0的目的,异庚糖一词是指一种产自葡萄糖或其聚合物的产物,其干燥含量至少为10%的葡萄糖重量。

欧亚经济联盟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为子目2106 90 980 5的目的,“芝士香肠”一词是指以奶酪、白葡萄酒、水、淀粉、樱桃刺、乳化剂为形式的混合食品。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2103 1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113份。

按技术法规
ТР ТС 021/20111,112ТР ТС 022/20111,106ТР ТС 029/2012949ТР ТС 024/201134ТР ЕАЭС 040/20163
合格评定模式
1д5063д4662д1284д13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Алматинский филиал АО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центр экспертизы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ООО «М ДЖИ ЭКСПЕРТ»ТОО «Парасат-2050»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中国247意大利98日本77越南57韩国48泰国39

该商品的制造商 →按编号核查供应商的文件 →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
2103 10 00酱油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