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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3301 29 71 — 精油(无萜或含萜),包括浸膏及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用花香吸取法或浸渍法制成的含浓缩精油的脂肪、固定油、蜡及类似品;精油脱萜时所得的萜烯副产品;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非柑橘属果实的精油:其他:其他:无萜的:香叶油;茉莉油;岩兰草油

精油(无萜或含萜),包括浸膏及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用花香吸取法或浸渍法制成的含浓缩精油的脂肪、固定油、蜡及类似品;精油脱萜时所得的萜烯副产品;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非柑橘属果实的精油:其他:其他:无萜的:香叶油;茉莉油;岩兰草油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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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1. 33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2. 3301精油(无萜或含萜),包括浸膏及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用花香吸取法或浸渍法制成的含浓缩精油的脂肪、固定油、蜡及类似品;精油脱萜时所得的萜烯副产品;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
  3. 3301 29非柑橘属果实的精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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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3301 的注释 11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3301 精油(不论是否已去萜),包括浸膏及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用脂吸法或浸渍法制得的精油在脂肪、固定油、蜡或类似品中的浓缩物;精油脱萜时所得的萜烯副产品;精油的水馏液及水溶液(+):– 柑橘属果实的精油:3301 12 – – 橙油 3301 13 – – 柠檬油 3301 19 – – 其他 – 非柑橘属果实的精油:3301 24 – – 胡椒薄荷油(Mentha piperita)3301 25 – – 其他薄荷油 3301 29 – – 其他 3301 30 – 香膏 3301 90 – 其他

(A) 基本油,包括具体物和绝对物;树脂类;提取的基本油。 基本油是香水、食品和其他工业的原料,来源于蔬菜。 它们通常具有复杂的成分,并含有不同比例的醇,醛,酮,苯酚,复合异丝,酯和 ter. 这些油被归入本品目中,而不论通过去除 ter子来改变其气味。这些油大多是挥发性的,在纸上留下的污点通常会迅速消失。它们以各种方式获得,例如:(1) 提取(例如,柠檬皮中的柠檬油);(2) 用水蒸汽蒸馏;(3) 用有机的新鲜植物材料提取。

溶剂(例如,石油醚、苯、丙酮或甲苯)或超临界流体(例如,加压液化的二氧化碳气体)提取;(4) 从用脂吸法或浸渍法制得的浓缩物中提取(见下文 (B) 项)。本品目还包括用上述第 (3) 项所述方法制得的浸膏。这类花香提取物由于含有植物蜡而呈固态或半固态。除去这些蜡即得净油;这些产品也归入本品目。香膏是主要在香水和化妆品制造、制皂工业及表面活性剂制造中用作定香剂的产品。它们主要由非挥发性物质构成,是用有机溶剂或超临界流体从下列材料中提取制得的:(i) 干的天然非细胞植物树脂质材料(例如,天然树胶或树胶脂);(ii) 干的天然动物源树脂质材料(例如,海狸香、灵猫香或麝香)。提取的油树脂,在商业上也称为「成品提取油树脂」或「香料提取油树脂」,是用有机溶剂或超临界流体从天然细胞植物原料(通常是香料植物或芳香植物)中提取制得的。这些提取物含有挥发性香味物质(例如,精油)和非挥发性风味物质(例如,树脂、固定油、辛辣成分),这些物质决定香料植物或芳香植物的特征气味或味道。各种提取的油树脂中的精油含量随香料植物或芳香植物的种类而异。这些产品主要在食品工业中用作调味剂。本品目不包括:(a) 天然树胶(品目 1301);(b) 未列名的植物提取物(例如,树胶的水提取物),含有挥发性成分,并且通常(香味物质除外)含有相当比例的其他植物物质(品目 1302);(c) 植物或动物源着色料(品目 3203)。精油、香膏及提取的油树脂,有时含有少量提取时所用的溶剂(例如,乙醇),仍可归入本品目。精油、香膏及提取的油树脂,经除去或加入部分主要成分而完全标准化的,只要标准化产品的成分符合此类产品天然状态的标准,仍归入本品目。但是,经过分馏或以其他方式改性(去除萜烯烃除外)的精油、香膏或提取的油树脂,如果最终产品的成分与原产品有实质差异,则不归入本品目(一般归入品目 33 02)。本品目也不包括使用下列物质制成的产品

稀释剂或载体(例如,植物油、葡萄糖或淀粉)制成的产品(一般归入品目 3302)。主要的精油、香膏及提取的油树脂列于本章附录。(B) 精油在脂肪、固定油、蜡或类似品中的浓缩物。这些浓缩物是在常温下或加热(脂吸法、浸渍法或高压釜法)条件下,用脂肪、固定油、凡士林、石蜡等从植物或花朵中提取精油而制得的。因此它们呈脂肪、固定油等中的精油浓缩物形态。脂肪中的浓缩物在商业上称为「花香脂」。亦称为「发蜡」的护发品不归入本品目(品目 3305)。(C) 萜烯副产品。本品目包括用分馏或其他方法从精油中分离出来的萜烯副产品。这些副产品常用于某些品级香皂的加香或某些食品的调味。(D) 精油的水馏液及水溶液。水馏液是用水蒸气蒸馏法从植物中提取精油时所得馏出物的水相部分。倾析出精油后,由于仍含有少量精油,水馏液仍保有香气。某些由贮存于酒精中的植物产品蒸馏制得的馏出液仍含有少量酒精;另一些可能含有保证其不变质所需的酒精量(例如,北美金缕梅馏出液)。本品目还包括精油的水溶液。这些产品即使相互混合而未加入其他物质,或者(通常如此)作为香料制剂或药物制剂使用时,仍归入本品目。最常见的是橙花、玫瑰、香蜂草、薄荷、茴香、桂樱、椴花、北美金缕梅等的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除上述不包括的货品外,本品目还不包括:(a) 香草油树脂(有时误称为「香草香膏」或「香草提取物」)(品目 1302);(b) 从精油(例如,蒸馏出的萜烯)或香膏中分离出来的化学成分明确的单独化合物(天然分离物),或合成制得的此类化合物(第29章);(c) 精油的混合物、香膏的混合物、提取的油树脂的混合物、精油与香膏或提取的油树脂的混合物或其任何组合,以及以精油、香膏或提取的油树脂为基料的混合物(见品目 3302 的注释);(d) 由针叶木材蒸馏或其他处理所得的脂松节油、木松节油或硫酸盐松节油及其他萜烯油(品目 3805)。

对子目的解释。 子目3301 12 在子目3301 12中,“橙色”一词不适用于普通话(包括橘色和无shi),克莱门汀语,w或其他类似柑橘杂交种。

附录 品目 3301 的主要精油、香膏及提取的油树脂一览表 精油:高良姜、茴芹籽、橙、鹰爪花(依兰)、八角茴香、罗勒、香脂树、安息香(安息香树脂)、香柠檬、桦木、缬草、马鞭草、岩兰草(香根草)、栀子、愈创木、丁香、香叶天竺葵、风信子、芥子、葡萄柚、冬青、橡苔、牛至、野当归、茉莉、长寿水仙、松针(但不包括松木——品目 3805)、姜、鸢尾、神香草、樟脑、卡南加、白樟、金合欢花、雪松、香橼、柏木、苦配巴、芫荽、肉桂树(肉桂)、枯茗、黑文字、薰衣草、穗花薰衣草(白薰衣草)、杂薰衣草、月桂、桂樱、来檬(青柠)、柠檬、墨西哥沉香、柠檬草(柠檬香茅)、洋葱、马瓦(肯尼亚天竺葵)、甘牛至、红橘(橘)、土荆芥、香蜂草、含羞草、苦杏仁、没药、香桃木、刺柏、叉子圆柏、肉豆蔻、薄荷、唇萼薄荷、留兰香、胡椒薄荷、水仙、绿花白千层油、省藤、玫瑰草、广藿香、黑胡椒、橙叶、欧芹、艾菊、红辣椒或西班牙辣椒(多香果)、苦艾、酸橙(苦橙)、金雀花、玫瑰、迷迭香、玫瑰木、洋甘菊、芸香、檀香木、黄樟、芹菜、肉豆蔻衣、百里香、葛缕子、侧柏、莳萝、茴香、紫罗兰、啤酒花、芳樟(shiu)、香茅、鼠尾草、大蒜

卡西亚·卡亚普特·内罗利(橙花)

桉树、龙蒿 香膏:阿魏、安息香(安息香树脂)、海狸香、白松香、苦配巴(苦配巴香脂)、劳丹脂

乳香、玛蒂脂、麦加香脂(基列香膏)、没药、麝香

红没药、秘鲁香脂、苏合香(styrax)、吐鲁香脂、灵猫香、榄香脂

提取的油树脂:高良姜、茴芹籽、八角茴香、罗勒、丁香、芥子、野牛至、姜、白樟、小豆蔻、桂皮、苦配巴(柯巴脂)、芫荽、肉桂树、荜澄茄、枯茗、姜黄(黄姜)、月桂、欧洲月桂、蛇鞭菊、欧当归、甘牛至、几内亚胡椒(天堂椒)、刺柏、胡萝卜、肉豆蔻、牛至、胡芦巴、丁香胡椒、多香果、甜椒(红椒粉)、黑胡椒、迷迭香、芹菜、肉豆蔻衣、百里香、葛缕子、莳萝、啤酒花、辣根、香薄荷、鼠尾草、龙蒿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33 章注释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1301或1302号机头的天然烯烃或植物提取物;

(b) 品目3401的肥皂或其他产品;或

(c) 口香糖、木材或硫酸tur或其他产品,品目3805。

2. 品目3302中的“恶性物质”一词仅指品目3301中的物质、从这些物质中分离出来的恶性成分或合成芳香剂。

3. 品目3303至3307除其他外,适用于产品,不论是否混合(水蒸馏剂和基本油的水溶液除外),适合作为这些品目下的货物使用,并装入零售商为此种用途销售的包装。

4个 品目3307中的“杂质、化妆品或马桶制剂”除其他外,适用于下列产品:香料、烧制的味物制剂、浸渍或涂有化妆品的香纸和纸;隐形眼镜或人工眼药;瓦片、感觉和不编织、浸渍、涂装或涂有香水或化妆品的制剂;动物厕所制剂。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3301 29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695份。

按技术法规
ТР ТС 009/2011442ТР ТС 022/2011249ТР ТС 029/2012240ТР ТС 021/2011229ТР ТС 024/20114
合格评定模式
3д5621д852д324д136д2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ТОО «Еркін талғам»ООО «Надежные документы»ТОО «Центр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продукции, услу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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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4印度48法国33德国27土耳其22意大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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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 29 710 0非柑橘属果实的精油:其他:其他:无萜的:香叶油;茉莉油;岩兰草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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