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5 10 — 护发品:洗发剂(香波)
护发品:洗发剂(香波)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品目 3305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3305 发型产品:3305 10 – shampoos 3305 20 – 表示永久发型或整齐发型 3305 30 – 发型漆 3305 90 – 其他
本品目涵盖(1)含有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的香波(见第34章注1(c))和其他香波。所有这些香精都可能含有辅助药物或消毒剂成分,即使它们具有治疗或预防的性质(见第30章注1(e))。 (2) 永久性发型或整齐发型。 (3)发光(有时称为"发光喷雾器"). (4)其他发型产品,如钻石;发油、奶油(“pomaces”)和除毛剂;黄蜂氧化染料和发光剂;发浆。 除头部以外的人体部分的毛发制品不包括在内(头部3307).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33 章注释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1301或1302号机头的天然烯烃或植物提取物;
(b) 品目3401的肥皂或其他产品;或
(c) 口香糖、木材或硫酸tur或其他产品,品目3805。
2. 品目3302中的“恶性物质”一词仅指品目3301中的物质、从这些物质中分离出来的恶性成分或合成芳香剂。
3. 品目3303至3307除其他外,适用于产品,不论是否混合(水蒸馏剂和基本油的水溶液除外),适合作为这些品目下的货物使用,并装入零售商为此种用途销售的包装。
4个 品目3307中的“杂质、化妆品或马桶制剂”除其他外,适用于下列产品:香料、烧制的味物制剂、浸渍或涂有化妆品的香纸和纸;隐形眼镜或人工眼药;瓦片、感觉和不编织、浸渍、涂装或涂有香水或化妆品的制剂;动物厕所制剂。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3305 1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4,879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09/201114,844ТР ТС 005/201126ТР ТС 017/20113ТР ТС 021/20113ТР ТС 022/20113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12,9096д9934д7791д562д13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ООО «Надежные документы»ГУ «Минский городской центр гигиены и эпидемиологии»ЗАО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орган по 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и метрологии»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528韩国382土耳其312意大利308法国184美国155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