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6 90 — 口腔及牙齿清洁剂,包括假牙稳固剂及粉;清洁牙缝用的纱线(牙线),单独零售包装:其他
口腔及牙齿清洁剂,包括假牙稳固剂及粉;清洁牙缝用的纱线(牙线),单独零售包装: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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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VI.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品目 3306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3306 口腔或牙科卫生产品,包括修饰假牙的粉末和面条;用于清洁个别包装中的牙科空间(牙科丝绸)的线条,零售:3306 10 — 牙齿清洁产品 3306 20 — 用于清洁牙科空间(牙科丝绸)的线条 3306 90 — 其他
本科目涵盖口腔或牙科卫生产品,如:(一)各类牙科清洁产品:1.
(1)牙膏和其他牙科护理产品。 这些物质或物剂与牙刷一起用于清洗或打磨现有牙齿表面,以及用于其他目的,如抗旱预防治疗。 牙膏和其他牙科护理产品在本品目中分类,无论是否含有擦伤,并被牙医使用. (2) 牙齿和假牙的清洁剂,即清洗或打磨牙齿的手段,不论其是否含有具有擦伤性的物质。 (二)冲洗乳脂和口香糖配方. (三)为牙齿和假牙修补贴面,粉末和药片。本品目还包括用于清理个体包装中用于零售(牙科丝)的间隙的线条。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33 章注释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 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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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不包括:
(a) 1301或1302号机头的天然烯烃或植物提取物;
(b) 品目3401的肥皂或其他产品;或
(c) 口香糖、木材或硫酸tur或其他产品,品目3805。
2. 品目3302中的“恶性物质”一词仅指品目3301中的物质、从这些物质中分离出来的恶性成分或合成芳香剂。
3. 品目3303至3307除其他外,适用于产品,不论是否混合(水蒸馏剂和基本油的水溶液除外),适合作为这些品目下的货物使用,并装入零售商为此种用途销售的包装。
4个 品目3307中的“杂质、化妆品或马桶制剂”除其他外,适用于下列产品:香料、烧制的味物制剂、浸渍或涂有化妆品的香纸和纸;隐形眼镜或人工眼药;瓦片、感觉和不编织、浸渍、涂装或涂有香水或化妆品的制剂;动物厕所制剂。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