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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

5511 20 —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合成纤维短纤纺制,按重量计该纤维含量在85%以下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合成纤维短纤纺制,按重量计该纤维含量在85%以下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在商品目录中的位置

类 XI.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 55化学纤维短纤
  2. 5511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3. 5511 20您在这里

本章所含编码

只有十位编码才有税率

编码名称
5511 20 00合成纤维短纤纺制,按重量计该纤维含量在85%以下

品目 5511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5511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5511 10 –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按重量计含这种纤维 85 %及以上 5511 20 –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按重量计含这种纤维不足 85 %

5511 30 - 人工纤维

本品目包括用于零售的包装的化学纤维(缝纫线除外)线条,即符合第十一节总则(I)(B)(3)段的条件。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55 章注释 — 化学纤维短纤 1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品目5501和5502只涵盖一个化学线条,由长度与吊带长度相同的平行线条组成,具有以下特点:

(a) 吊带长度超过2米;

(b) 旋转-小于5kr/m;

(c) 元素线程的线性密度小于67 detex;

(d) 仅用于合成线:必须拔出绳索,然后其拉伸能力不超过其长度的100%;

(д) общая линейная плотность жгута – более 20 000 дтекс.

止血带长度不超过2米者,应划入5503或5504号线。

如何认证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5511 2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1份。

按技术法规
ТР ТС 017/20111
合格评定模式
3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中国6土耳其2保加利亚1印度1意大利1瑞典1

该商品的制造商 →按编号核查供应商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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