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03 90 00 — 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货车、行李车及平车,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其他
机动的铁道或电车道客车、货车、行李车及平车,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其他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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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XVII.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品目 8603 的注释 3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8603 机动铁路或有轨电车车厢 客运,货运或行李,开放平台,除车站为8604:8603 10 - 由外电源供电 8603 90 - 其他
机动铁道或电车道客车、货车或行李车以及敞车,与机车的区别在于它们不仅本身带有动力装置,而且装备有运载乘客或货物的设施。这些车辆可以单独运行,也可以与一辆或多辆同类车辆或者与一辆或多辆挂车连挂运行。这类车辆的主要特征是在一端或两端装有司机室,或在中部装有高出车顶的司机室(驾驶室型)。本品目所包括的各种机动客车、货车或行李车以及敞车有:(A)电动客车,由固定的外部电源供电,例如,在有接触导线的情况下通过受电弓或滚轮集电器供电,或在有第三轨的情况下通过装在转向架构架上的集电靴供电。
电车客车。有时使用设在槽形轨内的两条接触轨,电能通过一种称为「集电犁」的专用装置获得。(B)轨道机动车,即自身装有柴油机或其他内燃机等发动机的单节车厢。某些轨道机动车装有实心轮胎或充气轮胎,另一些则设计用于与齿轨啮合。(C)由蓄电池供电的自行式车辆。本品目还包括电动陀螺轨道车辆。这种系统的原理是将动能储存于高速旋转的飞轮中。然后借助发电机将该能量转换为电能,供给牵引电动机。这种系统的应用范围非常有限,但可用于轻型轨道机动车或电车。应注意,本品目不包括仅通过更换车轮和锁定转向机构、保留原发动机即可改装为轨道机动车的公共汽车(品目 8702)。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86 章注释 — 铁道或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木质或混凝土的铁路或有轨电车卧铺,或悬浮铁道的混凝土导轨路段(车头4406或6810);
(b) 7302型铁或钢铁的铁路或有轨电车轨道建筑材料;或
(c) 8530号机头的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
2. 品目8607除其他外适用于:
(a) 车轴、轮子、轮子(跑动齿轮)、金属轮胎、圆圈和枢纽以及轮子的其他部分;
(b) 框架、底架、波吉和双层波吉;
(c) 轴箱;制动装置;
(d) 滚动库存的缓冲器;车钩和其他耦合齿轮和走廊连接;
(e) 教练工作。
3. 在符合上文注1规定的情况下,品目8608除其他外适用于:
(a) 组装的轨道、转向台、平台缓冲器、装载仪表;
(b) 用于铁路、电车道、公路、内河水道、停车设施、港口设施或机场的分流器、机械信号盘、横向控制装置、信号和点控装置以及其他机械(包括机电)信号、安全或交通管制设备,不论是否用于电灯。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8603 9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1份,合格声明13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32/20139ТР ТС 011/20112ТР ТС 020/20112ТР ТС 001/20111
- 合格评定模式
- 2д104д21с11д1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最常见的认证机构
- ФБУ Регистр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на федеральном железнодорожном транспорте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中国2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