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 00 — 可可荚、壳、皮及其他可可废料
可可荚、壳、皮及其他可可废料
名称为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其前六位与协调制度(HS)一致。正式文本——税则注释、措施、清单和归类决定——以原文为准:海关和您的报关行依据的正是这些表述。凡显示其机器翻译的均已注明;未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保留俄文。
部分注释仍显示为英文或俄文:这些条目没有通过我们质量检查的中文译文。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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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IV.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体摄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品目 1802 的注释 2 段
机器翻译(俄→英→中)。原文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品目注释,归类争议正是依据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部分段落仍显示为英文:其中文译文未通过我们的质量检查。
1802 刀疤、贝壳、皮肤和其他废可可
本品目包括生产可可粉或可可脂的废料。其中有些废料可用于进一步提取可可脂。所有这些废料均可用于提取可可碱。少量时也可加入动物饲料中。磨碎后有时用以代替可可粉,其气味与可可粉相似,但滋味不同。本品目包括:(1)在焙炒和轧碎可可豆过程中分离出的壳、皮及膜。其中含有少量果仁碎粒(仍附着于壳、皮或膜上且难以分离),可从中提取一定量的可可脂。(2)可可豆胚芽,是可可豆通过所谓脱胚机或胚芽分离机时取得的。几乎不含脂肪。(3)可可粉尘,在分选机中脱壳时产生;这种产品中通常相当高的脂肪含量使其提取在经济上合算。(4)可可渣饼(从含有果仁碎粒的可可废料:皮、壳或膜,或从整粒可可豆中提取可可脂后所得)。这些渣饼含有皮、壳及膜的颗粒,因此不适于制造可可粉或巧克力。本品目不包括从可可膏中提取可可脂后所得的不含皮、壳及膜的可可渣饼(品目1803)。
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建议通过的正式文本
第 18 章注释 — 可可及可可制品 3 项
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本章不包括:
(a) 含有20%以上按重量计的香肠、肉类、肉皮、血液、昆虫、鱼或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食品制剂,或其任何组合(第16章);
(b) 编写品目0403、1901、1902、1904、1905、2105、2202、2208、3003或3004。
2. 品目1806包括含可可的食糖精炼品,以及以本章附注1为限的其他含可可的食品制剂。
补充注释
机器翻译。原文为欧亚经济联盟税则的俄文本,海关依据的正是该文本;本译文仅供理解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 Подсубпозиции 1806 90 110 0 и 1806 90 190 0 не включают шоколадные конфеты, изготовленные целиком из шоколада одного типа.
实际办理情况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登记册中子目1802 00的有效文件:合格证书0份,合格声明32份。
- 按技术法规
- ТР ТС 021/201132ТР ТС 022/201132ТР ТС 029/20129
- 合格评定模式
- 3д161д16模式编号后的字母表示形式:认证或合格声明。
- 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制造商
- 保加利亚1喀麦隆1厄瓜多尔1爱沙尼亚1加纳1尼日利亚1
正确的编码请在HS编码检索中查找。